六部门推动文化产业赋能乡村振兴
提出多项政策举措,到2025年基本建立有效机制
4月7日,国家文化和旅游部官网发布:《文化和旅游部 教育部 自然资源部 农业农村部 国家乡村振兴局 国家开发银行关于推动文化产业赋能乡村振兴的意见》(下文简称《意见》)。《意见》提出到2025年,文化产业赋能乡村振兴的有效机制基本建立,以“文化引领、产业带动”“农民主体、多方参与”“政府引导、市场运作”“科学规划、特色发展”作为基本原则,优秀传统乡土文化得到有效激活,乡村文化业态丰富发展,乡村人文资源和自然资源得到有效保护和利用,乡村一、二、三产业有机融合,文化产业对乡村经济社会发展的综合带动作用更加显著,对乡村文化振兴的支撑作用更加突出。
文旅融合
赋能乡村经济社会发展
《意见》要求,地方各级文化和旅游、教育、自然资源、农业农村、乡村振兴部门和国家开发银行各级机构要根据本地区实际情况,加强部门协同,协调各方力量,统筹各类资源,加大支持力度,扎实推进文化产业赋能乡村振兴工作。文化和旅游部将会同有关部门遴选一批文化产业赋能乡村振兴试点县(市、区),充分发挥县域统筹规划、资源配置作用,探索体制机制创新,总结经验做法,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典型示范。
《意见》明确了创意设计、演出产业、音乐产业、美术产业、手工艺、数字文化、其他文化产业、文旅融合8个文化产业赋能乡村振兴重点领域。推动非物质文化遗产融入乡村旅游各环节,支持利用非遗工坊、传承体验中心等场所,培育一批乡村非遗旅游体验基地。
《意见》中具体推出了政策举措,以落实赋能工程,包括培育壮大市场主体,推广“公司+农户”经营模式,鼓励各类农民合作社、协作体和产业联盟在整合资源、搭建平台等方面发挥积极作用。推动建立完善农民入股、保底收益、按股分红等多种利益联结机制,通过“资源变资产、资金变股金、农民变股东”,让农民更多分享产业增值收益。
探索支持企业和个人
通过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的渠道
《意见》明确“统筹规划发展和资源保护利用”。统筹县域城镇和村庄规划建设,通盘考虑土地利用、历史文化传承、产业发展、人居环境整治和生态保护,严禁违规占用耕地和违背自然规律绿化造林、挖湖造景,严格限制林区、耕地、湿地等占用和过度开发。在有效保护的基础上,探索乡村文化遗产资源合理利用的有效机制。
《意见》还提出,结合文化产业赋能乡村振兴项目的业态特点,探索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用地新方式,依法办理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手续。按照国家统一部署,探索支持企业和个人通过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的渠道,以出让、出租等方式使用集体建设用地从事文化和旅游经营活动。鼓励乡村文化和旅游项目经营实行长期租赁或先租后让。在符合国土空间规划前提下,鼓励对依法登记的宅基地等农村建设用地进行复合利用,发展乡村民宿、民俗体验、文化创意等业态。
采写:南都记者 肖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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