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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意定 监护”在广州

作为广东首家专业服务组织,荔湾区和谐社会监护服务中心让老年人监护多了“备选项”

来源:南方都市报 作者:马辉 05-23 00:00

  广州市荔湾区和谐社会监护服务中心成立已有半年。 受访者供图

  两年前,“上海独居老人赠楼下水果摊主300万房产”的新闻引发关注,“意定监护”概念就此走入更多人的视野。这一概念最基本的含义在于:成年人意思能力健全时,可以按自我决定预先选定监护人。目前,国内“意定监护”制度的利用者以老年人为主。

  谁来担任监护人?2020年8月,上海闵行区尽善社会监护服务中心成立,是国内第一家专门从事意定监护服务的社会组织。2021年11月,广州市荔湾区和谐社会监护服务中心(以下简称“和谐社会监护服务中心”)获批登记,是为全国第二家。“这是新生事物。”和谐社会监护服务中心理事长蔡盛接受采访时多次提到。既然是新生事物,机构的运行、服务的细化,公众观念的改变、社会的认可度以及需要面对的挑战,都摆在眼前。“社会监护人”有很长的路要走。

  意定监护:

  谁来担任监护人,并非那么简单

  王静芬老人时常为自己的生活感到忧愁。丈夫已经不在,独生子女不幸去世,自己的身体毛病不少,晚上难以入眠。“万一哪天突然昏迷了,谁来理我,谁来帮我处理治疗和手术的事?如果账上的钱不够,还要卖房子治病,又能委托给谁来办?”

  蔡盛在中华遗嘱库工作时,遇到过很多类似的咨询案例。老人的思虑范围中,将来“身后事”的安排值得考虑,而“生前事”尤其是关键时刻如何做决定,则更为紧迫。蔡盛还分享了另一个老人的故事。这位老人的老伴尚在,子女也算孝顺,但老人却想让认识仅三个月的护工担任监护人,理由是“护工最关心我”。上述两个案例共同提出了非常现实的问题:老人是否可以依照自身意愿选定监护人?

  意定监护以尊重自我决定权为理念,其效力优于法定监护,在英国、美国、加拿大、德国、日本等国经过立法完善和实践发展,均已积累了较为成熟的经验。

  近些年,我国修订《老年人权益保障法》规定了老年监护制度,继而《民法总则》对我国成年监护制度进行全面改革,之后《民法典》出台。“现在在法律政策上没有障碍。”蔡盛介绍。依据现行的《民法典》第33条,“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成年人,可以与其近亲属、其他愿意担任监护人的个人或者组织事先协商,以书面形式确定自己的监护人,在自己丧失或者部分丧失民事行为能力时,由该监护人履行监护职责。”

  2021年,江南大学法学院副教授李欣撰文称,《民法典》继《老年人权益保障法》《民法总则》之后,通过第33条至35条勾勒出意定监护制度的轮廓,“确立了意定监护的创新地位”。

  2021年11月17日,广州市荔湾区和谐社会监护服务中心正式成立,蔡盛为法定代表人,服务中心的业务范围包括老年人等需求人群的监护服务,社会监护的研究、宣传、咨询与推广等内容。作为广东首家、全国第二家专门的社会监护服务组织,和谐社会监护服务中心走在了前面。

  “在监护人选任方面,其实并不像常规思维想的那么简单,似乎找个信任的朋友或同事,沟通几句就能做成。”蔡盛通过调研考察,给出了他的理由:对方的背景是否清楚?他究竟愿不愿意做你的监护人?监护人发生违约甚至侵害你的权益该怎么办?如果监护人和你的财产有牵扯,监护人如何履职?

  蔡盛认为,其中涉及到公平、道德、伦理等各层次的问题,异常复杂,因此不少老年人虽有此打算,最终卡在监护人选择上,无法进行下一步;专业的社会组织出现,实际上使得老年人敲定监护人多了“备选项”。

  400个咨询里2个人签约

  从2018年筹备到2021年获批,广州市荔湾区和谐社会监护服务中心的成立历时三年。目前,全职服务于该机构的有3人。“现在的工作量,3人可以应付。假设将来需求猛增,再调整人数。”蔡盛坦言,现在的问题还是咨询量不够大。

  截至今年5月中旬,成立半年来,和谐社会监护服务中心共接受近400个咨询量。其中,刚刚成立开业那段时间,每天有十多个咨询者打响蔡盛的手机。今年以来,受各类因素影响,咨询量趋于平淡。据初步统计,这些咨询者年龄分布以55岁至75岁为主,空巢、独居老人不在少数。

  多数咨询者只是停留于咨询阶段。他们向机构打电话确认是不是真的,想了解具体的服务流程。“电话里讲不清楚的部分,我希望他们能来当面谈,可是基本没有了下文。”只有两人走到了签约阶段。对于签约,也远不止坐下来签个协议那么简单。“从他确定想要签约开始,我们都要谈一个半月,谈的次数可能不会低于5次。”据蔡盛解释,服务中心需要反复确认被监护人的信息和意愿,之后是设计文件、条款。

  刘建设就是和服务中心签约的案例之一。他的太太精神有点失常,小孩还未成年。一旦他出现暂时或部分失能失智状态,身边的两个亲人均无法依靠,亲戚朋友离得远,境况将十分困难。刘建设找到服务中心,希望优先解决“医疗签字”方面的问题。经过多次沟通细节,他选择服务中心作为监护人,主要涉及医疗决定权。“医疗签字是每个咨询者都会问的,大家都很关心的一点。”蔡盛说,在协议条款的条件设置上,也需仔细考量。“什么条件下使用生命维持,什么条件不使用?出现什么指标?谁来判定该指标达到了当事人描述的条件?”只有当每个细节确认好,签约才能完成。

  谁来监督监护人?

  “我相信,还是很多人有意定监护方面的需求,只是不知道有这个方法、有这种社会组织。”对于机构的将来,蔡盛正在进行多渠道尝试,比如联合街道居委的社工团体,触达需求人群。

  实际上,社工也能成为老人的监护人。2020年,北京市朝阳区启动老年人委托代理与监护服务试点。社工监护人除了照管老人的日常生活,还将管理和保护老人的财产,代理老人的诉讼,料理老人的身后事务等。

  值得注意的是,报道中特别提到,老年人委托代理与监护服务,将全程由朝阳区民政局和第三方律师事务所进行监督,从而保护老年人的合法权益。“协助或替代他人做决定,难度有时甚于自己做决定。”法学学者李欣谈及意定监护制度实践时认为,一旦协议生效,因被监护人的脆弱性、协议的特殊性和双方的不对等,均要求公权力监督的介入。

  谁来起到监督功能?由于意定监护制度的法律细节尚待完善,监督机制相对缺乏。当下的实践中,多数还是由公证机构承担公共监督的角色。蔡盛告诉南都记者,如果签订协议,需要到公证处公证,之后的监护服务记录也要定期向公证处报备说明。

  “社会监护人”专业化仍需寻求社会支持

  2021年11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关于加强新时代老龄工作的意见》。该意见提到,要完善老年人监护制度。而在老年人监护制度中,像上海闵行区尽善社会监护服务中心、广州市荔湾区和谐社会监护服务中心这种社会组织被称为“社会监护人”“职业监护人”。

  有学者对这个角色寄予厚望,认为这种模式面向的群体更广泛,具有长期监护的可能性。但社会组织实际运行往往存在两个问题:一是资金来源不足,二是职业监护人员专业化程度不足。

  蔡盛运营的机构也面临类似的问题。和谐社会监护服务中心提供的监护服务是有偿服务,按次收费。依目前的签约量来看,单纯靠收费服务显然难以维持服务中心的支出。不过,在成立之始,蔡盛已经做好了三年规划,近三年的机构运行尚无压力。在他看来,这一“新生事物”的运作和经营模式的细化需要时间,同时建议相关部门对社会监护服务组织推出孵化机制,适当提供资金和政策支持。“比如,监护人的资格认定,信息登记上各环节要打通,方便后续监护服务更顺畅进行。”

  近期,社会监护服务行业的发展现状也得到更多关注。今年2月,全国政协委员、广东财经大学法学院院长鲁晓明走访调研时提出了应对思路:大力培育职业监护类社会机构发展、加快出台社会监护服务标准、规范社会监护机构运营服务,为更多有社会意定监护需求的老人及家庭给予帮助。

  (本文涉及相关咨询案例,应受访者要求,王静芬、刘建设为化名)

  采写:南都记者 马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