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8区放生区域物种名录公开征求意见
广州有8区划定1公顷范围野生动物放生点各1个,146个物种适合放生

鳄雀鳝(Atractosteus spatula)

俗称“巴西龟”的红耳彩龟(Trachemys scripta elegans)

俗称“清道夫”的豹纹翼甲鲶(Pterygoplichthys pardalis)

美洲牛蛙(Rana catesbeiana)

俗称“淡水白鲳”的短盖肥脂鲤(Piaractus brachypomu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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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广州市林业和园林局在官网发布《广州市陆生野生动物放生区域名录(第一批)》(以下简称《放生区域名录》)、《广州市适合放生的陆生野生动物当地物种名录(试行)》(以下简称《物种名录》)公开征求意见。
据统计,第一批名录中,广州有8个区分别划定1公顷范围野生动物放生点各1个;在广州市自然分布的野生动物中,有146个物种适合放生。
从化、花都等8区设立野生动物放生点
据了解,本次制定《放生区域名录》和《物种名录》以规范野生动物放生行为,防范外来物种侵害,保护生物安全和生态环境为核心,充分考虑放生物种的本土性、生态适应性、安全性等多方面因素。
其中,《放生区域名录》的制定坚持了可续行、安全性以及便利性的三大原则。放生区域不仅考虑符合物种自然分布区或历史分布区,以避免对当地动物种群进行干扰,破坏生态平衡,还兼顾各物种生物学特性,对不同生态需求的物种分类设置不同生境类型放生区域。其中,放生区域选择植被条件较好、食物和水源充足,且人类活动较少的生态公益林区,以确保被放生物种的长期存活。
同时,放生区域考虑远离居住区与人类活动频繁区域,以降低人类活动干扰对动物影响,并避免动物肇事,减少人身安全隐患;但放生区域仍考虑具备可达性,方便就近开展放生活动,根据实际情况选择相关区确定放生区域。
最终,相关部门从微生境条件、环境可达性、管控难度等多方面综合考虑,分别为从化、增城、花都、黄埔、白云、天河、南沙、番禺等8区划定1公顷范围野生动物放生点各1个,制定了《放生区域名录》。而越秀区、荔湾区、海珠区由于缺乏适宜开展野生动物放生活动的区域,暂不考虑设置野生动物放生点。
146种陆生野生脊椎动物被列为“适合放生”
在《物种名录》的制定上,相关部门则坚持合法性、科学性和安全性三大原则。其中适合放生动物不包括国家及省级重点保护野生动物与境外引进野生动物,且用于放生的野生动物必须有合法来源。同时,适宜放生动物为放生区域自然分布区或历史分布野生动物,防止外来物种造成生态危害。适合放生物种应在当地具有一定种群规模,以避免外来个体对原生种群干扰。
此外,适宜放生动物不得干扰居民的正常生活、生产,具有人身、财产、生态安全隐患的野生动物不建议放生。此外,凶猛动物如蛇类、大型兽类等亦不建议放生。
根据广州市野生动物调查监测成果,从广州市自然分布的野生动物中筛选出146种适合放生的物种,包括两栖类12种、爬行类13种、鸟类98种、哺乳类23种。南都记者注意到,本次《放生区域名录》《物种名录》中所涉及的野生动物主要针对陆生野生脊椎动物。
11月起施行
随意放生或将负刑事责任
为规范放生行为,防止外来物种入侵损害本地生态系统,《广州市野生动物放生管理规定》(以下简称《规定》)将于2023年11月1日起施行。《规定》指出明确境外野生动物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都不能放生。
为了让公众明确知晓哪些动物不能放生,《规定》还列举了目前较为常见的一些外来野生动物物种,比如鳄雀鳝、豹纹翼甲鲶、齐氏罗非鱼、淡水白鲳、食蚊鱼、埃及塘鲺、泰国鲮鱼、大鳄龟、红耳彩龟、美洲牛蛙等。不仅于此,未列举尽的其他境外野生动物也是不能放生的。
“随意放生是违法行为,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广州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负责人介绍,对于随意放生的行为,法规区分三种情形分别作了规定。一是规定违法放生境外野生动物物种的罚则。主 要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生物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同时,《规定》对随意放生境内野生动物可能或者已经造成严重后果的情形设定具体罚则。即规定可能或者已经造成他人人身、财产损害或者危害生态系统的,由相关部门责令限期捕回;逾期经催告仍不捕回,可能或者已经危害生态系统的,区林业部门、区农业农村部门应当代为捕回或者采取降低影响的措施,所需费用由放生的组织或者个人负担;已经危害生态系统的,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造成他人人身、财产损害的,放生的组织或者个人依法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此外,《规定》对在放生区域以外的其他地方放生境内野生动物设定罚则。即未在规定地点放生的,由区林业部门或者区农业农村部门处二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罚款。
值得注意的是,《规定》也对合法的放生行为提出指引。法工委负责人表示,市民进行合法放生,须遵守三个方面的规定:在放生前,市民需根据相关部门公布的当地物种名录,选择适宜放生的动物物种。同时,需要提前三个工作日将野生动物的图片、种类、数量、来源、放生时间和地点等信息上传至野生动物放生信息管理平台,根据相关部门信息反馈和科学规范的放生指引做好放生。在放生时,市民需前往政府划定的野生动物放生区域按照指引、登记信息放生。
公众可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反馈意见建议:
一、电子邮箱:237617770@qq.com
二、通讯地址:广州市越秀区环市东路348号,广州市林业和园林局野生动植物保护处(邮编:510000)
三、联系电话:020-83858131
*有关意见反馈截止时间为2023年10月27日。
南都广州新闻部出品
采写:南都记者 陈卓睿
图片来源:中国水产学会科学放鱼科普专家团队 通讯员:林园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