帮助这五类企业招人
每成功介绍一人将获补贴400元
南都讯 记者张小玲 疫情防控期间,为疫情防控必需品行业、城乡运行必需行业、群众生活必需行业等五类企业成功介绍符合条件的新员工,每介绍1人按400元标准给予人力资源服务机构一次性职业介绍补贴。深圳市人社局昨日公布,符合条件的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可自行申报,疫情解除三个月后停止申报。
人力资源机构申报补贴时,新员工仍须在岗
疫情在慢慢好转,企业也在逐渐复工复产,为切实做好深圳疫情防控期间有关就业工作,全力确保重点企业复产用工,疫情防控期间深圳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将可以申领职业介绍补贴。每介绍1名符合条件的新员工,按400元标准给予人力资源服务机构一次性职业介绍补贴。
补贴对象包括疫情防控期间,为疫情防控必需(医疗器械、药品、防护用品生产运输和销售等行业)、城乡运行必需(供水、供电、油气、通讯、公共交通、环保、市政环卫等行业)、群众生活必需(超市卖场、食品生产、物流配送等行业)和其他涉及重要国计民生、供港供澳以及特殊情况急需复工的五类企业(具体名单由市疫情防控指挥部门确定)成功介绍新员工,并且符合以下条件的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在本市行政区域已办理人力资源服务许可或人力资源服务登记备案;介绍的新员工与企业已签订劳动合同,并已缴纳1个月以上社会保险的;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申报补贴时,介绍的新员工仍在岗工作。
疫情解除三个月后停止申报
审核完成后,在工作地街道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办事服务窗口或者区(新区)人力资源局(统战和社会建设局)网站公示申请人员名单、补贴项目、拟补贴金额等,公示期为7天。公示后无异议的,视为复核通过;公示后有异议的,由街道公共就业服务机构进行调查,作出复核决定。复核通过的给予支付。
因被五类企业录用多个员工导致工作地不一致的,由注册地街道公共就业服务的办事服务窗口或者区(新区)人力资源局(统战和社会建设局)网站负责公示。
符合条件的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可自行申报,疫情解除三个月后停止申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