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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减免医保费90亿元 惠及70余万家参保企业

支持企业复工复产,深圳出台阶段性减免缓征企业医疗保险费新政

来源:南方都市报 作者:张小玲 03-13 01:30

南都讯 记者张小玲 深圳参保企业可减免医保费!深圳市医保局昨日公布,出台深圳市阶段性减免缓征企业医疗保险费政策。此次减免政策惠及深圳所有参保企业,达70余万家,预计减免医保费90亿元,为企业复工复产提供强有力支持。

“一减、一免、一降、一缓”

为切实减轻企业负担,支持企业复工复产,经市政府同意,市医保局昨日联合市财政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印发了《关于阶段性减免缓征企业医疗保险费的通知》,出台深圳阶段性减免缓征企业医疗保险费政策。

据介绍,减免政策主要包括“一减、一免、一降、一缓”。一减指阶段性减半征收企业基本医疗保险费单位缴费部分。2020年2月至6月,企业基本医疗保险一档、二档、三档单位缴费费率分别由6%、0.5%、0.4%降为3%、0.25%、0.2%。

一免指阶段性免征企业地方补充医疗保险费单位缴费部分。2020年2月至6月,免征深圳企业地方补充医疗保险费单位缴费部分,即现有的基本医疗保险一档、二档、三档的地方补充医疗保险费率0.2%、0.1%、0.05%全免。

一降指阶段性降低企业基本医疗保险一档单位缴费费率。2020年7月至2021年4月,继续执行企业基本医疗保险一档单位缴费降费率政策,即缴费费率由6%降为5%。

一缓指实施新冠肺炎疫情期间延缴政策。对企业因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无法按时缴纳医疗保险(含生育保险)费的,可延期至疫情解除后3个月内补办补缴医疗保险(含生育保险)费,其间免收滞纳金,延缴期限原则上不超过6个月。企业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人单位延期缴纳期间,个人缴费部分一同延期缴纳。

这些企业可享受阶段性减免

已办理参保缴费登记的企业、以单位形式参保的个体工商户、各类社会组织单位和民办非企业单位,均可享受阶段性减免缓征企业医疗保险费政策。

据了解,减免期间,参保人的个人权益和待遇保持不变,参保人刷卡直接结算保持不变,划入个人账户比例不变。补缴医疗保险费的时间视为连续参保时间。如延缴医保费的,个人账户暂停划入,待企业补办补缴后再补划入。

个人身份参保的人员受疫情影响无法及时办理参保登记、缴费的,允许在疫情解除后3个月内补缴补办。补缴成功后,参保人在补缴时间段内发生的符合规定的医疗费用,可凭票据等材料到就诊的医疗机构办理退费补记账,或到深圳各行政服务大厅申请医疗费用报销。

  焦点

  减免的 是哪部分费用?

减免的是上述用人单位应缴纳的医疗保险费的单位缴费部分,职工的个人缴费部分不纳入减免范围,由用人单位代扣代缴。

延缴的报备方式:企业登录“深圳市社会保险单位网上服务系统”(网址:https://sipub.sz.gov.cn/hsom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