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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安新生入学 租房凭证办理续延至8月

因疫情导致社保断缴,可在疫情解除后3个月内缴费

来源:南方都市报 作者:贺如妍 04-09 00:30

南都讯 记者贺如妍 4月7日,深圳市宝安区教育局发布通告,将2021年义务教育阶段秋季入学办理《房屋租赁凭证》要求时限再次延长4个月。该通告适用于2021年秋季小一、初一新生入学。

入学办理《房屋租赁凭证》 要求时限再次延长4个月

据悉,宝安区教育局于2020年2月2日发布了《关于延长2021年义务教育阶段秋季入学办理《房屋租赁凭证》要求时限的通告》,将2021年义务教育阶段秋季入学办理《房屋租赁凭证》要求时限延长至2020年4月30日。目前新冠肺炎疫情仍未结束,为保障公众健康,防止群众短时间内聚集办理租赁类证明材料,最大限度降低交叉感染的风险,该局将2021年义务教育阶段秋季入学办理《房屋租赁凭证》要求时限再次延长至2020年8月31日。即:2021年秋季入学的,在2020年8月31日(含当日)前办理出证即可。办理时间以登记(备案)盖章时间为准。租赁期限的终止时间,必须是入学当年12月31日(含)之后。

减少或不需要家长到志愿学校验核入学材料

同时,宝安区也发布了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办理义务教育阶段新生入学材料的多项提醒,对因疫情导致社保断缴等情况应如何处理进行了说明。

宝安教育局表示,因疫情导致社保无法按时缴纳,家长可在疫情解除后3个月内缴费,断缴期间,社保卡依然有效,不影响申请入学。

2020年小一初一非深户籍新生入学申请所需的身份证,因疫情原因非深户籍人员无法回户籍办理的,2020年申请入学使用户口本代替。

2020年小一初一港澳籍新生入学所需的亲属关系公证书,因疫情原因无法办理的,可在疫情结束后补交。

同时,今年秋季入学信息初核环节将充分利用信息化技术,优化信息初核程序,减少或不需要家长到志愿学校验核入学材料。目前相关工作正在推进当中,请家长及时留意后续发布的新生入学指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