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安宣贯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条例
为宝安区首批生活垃圾分类社会监督员代表颁发聘书,并为10支垃圾分类志愿者服务队代表授旗


8月28日,《深圳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启动活动在宝安区分会场顺利举行。
8月28日,《深圳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启动活动宝安区分会场顺利举行。全区10个街道以多种形式同步举办《条例》实施宣贯活动。这意味着《条例》启动施行,宝安区已做好充分准备。宝安区副区长蔡凡参加启动仪式。
今年9月1日起,《条例》将正式实施。届时,深圳的垃圾分类进入法治时代,由“倡议分类”步入“强制分类”。作为人口大区,面对巨大的生活垃圾处理压力,宝安区一直高度重视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并于去年与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签订协议,以市区共建模式推进宝安垃圾分类先行示范区创建工作,截至目前基本实现宣传培训、分类设施、收运处理三个全覆盖。
此次活动旨在落实“市区联动”宣贯举措,助推9月1日《条例》在全市顺利施行,切实让《条例》落地生根、落细落实,凝心聚力扎实推进文明城市创建。
活动现场播放了宝安区各行各业“我们准备好了”宣传视频。相关部门负责人分别为宝安区首批生活垃圾分类社会监督员代表颁发聘书;并为宝安区10支垃圾分类志愿者服务队代表授旗;还为宝安区10个街道生活垃圾志愿服务U站代表授予U站牌匾。宝安区清扫保洁行业、物业管理行业、餐饮行业总共30名代表上台发表承诺。
据悉,《深圳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条例》正式实施是宝安区推进垃圾分类的又一重要契机。宝安区将会在巩固“宝安第一课”宣教、城中村环卫一体化、九大分流分类收运处理等工作带来的现有成效基础上,结合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四抓两推一量化”工作部署,压实责任,通过“垃圾分类投放设施、宣传培训、执法督导、收运处理、奖惩激励”五个到位,重点推进《条例》宣贯普及工作。
采写:宝安通见习记者 蒋津津 通讯员 林霖 杨国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