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用请假接孩子啦!
深圳市教育局发布征求意见稿,拟推出中小学免费校内课后服务

让孩子在学校做完作业再回家,可以解决不少家庭的实际困难。 资料图片(南都记者 霍健斌 摄)
平时工作繁忙孩子放学不能及时接,这一问题曾困扰过不少深圳家长。为了回应广大家长有关诉求,切实减轻家长接送孩子的压力,落实“五育并举”,提升学生综合素养,日前,深圳市教育局发布了《深圳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课后延时服务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拟在全市面向义务教育阶段公、民办学校所有学生,提供免费课后服务(即原“四点半活动”)。目前,上述《征求意见稿》正在公开征求社会公众意见。
重点内容
学生及家长自愿选择是否参加课后延时服务
征求意见稿包括以下重点内容:
1.学生及家长自愿选择是否参加课后延时服务,且自主选择课后服务项目内容。
2.课后服务项目不给学生布置任何形式的作业,不得统一补课或变相统一补课,不加重学生课业负担。
3.课后服务项目是免费的,学校不向家长收取任何费用。
4.鼓励学校教师在按质按量完成学校教育教学工作的前提下,根据个人情况及学校统筹安排参与课后服务,并获相应补贴。
5.服务对象包括义务教育阶段公、民办学校所有在籍学生。课后服务时长原则上为正常上课日的下午,延长两个课时,各学校可根据具体情况适当调整。
服务方式
学校可有效整合校内外资源开展课后延时服务
学校可根据办学理念和办学特色,结合学生综合素质发展需要以及综合素质评价有关要求,有效整合校内外资源,开展学校课后延时服务。
①组织开展有利于学生创新精神、实践能力和综合素质提升的社团活动与校本课程,开展学生自主作业、教师答疑辅导等学习活动。
②整合资源,按规范程序适当引入社会机构为学生提供课程服务。
③因地制宜组织学生就近到社区活动中心、少年宫、科技馆、高科技企业、德育教育基地、博物馆、美术馆、音乐厅、文化馆等场馆,开展参观、学习、训练、体验等活动。
服务要求
学校不得统一补课或变相统一补课
(一)鼓励和支持本校教职工在按质按量完成学校教育教学工作的前提下参与课后延时服务。教职工参与课后延时服务,不得挂靠社会机构。
(二)学校遴选社会机构或外聘教师,要把好入口关、监管关、考核关,实行社会机构招标或校外教师聘任公示及报备制度。招标或相关费用支出按照财政部门相关规定执行,引入社会机构服务课程不得超过费用总量的50%。外聘教师含高校教师,少年宫、文化馆、科技馆、体育俱乐部等校外机构的教师(指导员),科学家、运动员、教练员、艺术家、能工巧匠、民间艺人等各领域专业人才,其他符合活动需求的公益人士、家长及志愿者等。
(三)学校课后延时服务课程不得给学生布置任何形式的作业,不得统一补课或变相统一补课,违规者将追究学校领导责任。
(四)学校开展课后延时服务,重在提升学生思想品德、身心健康、艺术素养、实践创新等综合素质和培养创新人才。各区教育行政部门与学校加强课后延时服务课程审核,确保意识形态安全。
组织保障
各区要成立课后延时服务工作领导机构
(一)加强组织管理。开展义务教育阶段学校课后延时服务,是市委市政府推出的一项重要的民生工程,各区、校要予以高度重视,加强统筹协调,规范日常管理,建立健全公开、公示制度。各区要成立课后延时服务工作领导机构,制定本区实施方案和细则;各校要成立由校长担任组长的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本校课后延时服务有关工作。
(二)确保安全第一。学校要加强对课后延时服务的安全管理和疫情防控常态化落实机制,明确学校内部各层级人员的安全管理责任和疫情防控要求,制定工作规范、应急预案和疫情防控措施,用好涉校涉生保险,确保师生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对于外聘人员进入学校的,要加强资格审查和背景调查。
(三)强化督导评价。市、区教育行政部门要会同财政、审计等部门定期开展课后延时服务资金使用情况、社会机构服务情况专项检查与评估,检查评估结果作为对学校年度考核的重要内容之一,并与下一年度课后延时服务经费拨款挂钩。各校对教师参与课后延时服务进行考核评价,将评价结果纳入教师年度履职考核内容。各区、校将开展课后延时服务对学生综合素质提升成效、教师及校外机构评价结果等形成绩效报告,于每年12月报教育行政部门备案。对于违规使用课后延时服务专项经费或乱收费行为的,严肃查处并依法依规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焦点
深圳市将按每生每年1000元标准
建立资助标准动态调整机制
据悉,深圳市在2015年-2018年开展“四点半活动”试点工作,先后有320所学校成为“四点半活动”试点学校。经委托第三方进行调研,通过问卷调查,试点学校“四点半活动”在授课、师资、学生参与度、项目受欢迎程度、家长及学校反馈、经费管理等方面存在部分问题:
1.受相关政策约束,校内教师参与活动管理工作无法获取相应报酬,一些教师的积极性受到影响;
2.活动课程丰富性不够、个性化不足、开展的频次相对较低;
3.按照原每生每年补贴350元标准,难以满足活动需要,学校用于支付外聘教师课酬、教学器具和场地等费用不足,生均成本约需1000元/年;
4.学校购买服务引入社会机构缺位,尤其在资质认定和资源匹配方面缺乏。
经调研、测算及论证,并参照省教育厅出台的关于课外活动的指导意见,深圳市教育局积极探究“四点半活动”中存在问题的政策解决渠道。2019年9月,深圳市委市政府《关于推进教育高质量发展的意见》中明确:按每生每年1000元标准资助义务教育阶段“四点半活动”,建立资助标准动态调整机制,鼓励本校教师积极参与并取得合理报酬。
政策明确后,2019年12月,深圳市教育局启动全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四点半活动”全覆盖工作,明确生均经费资助下拨方式,完善全市中小学四点半活动经费管理和使用办法,草拟制定符合实际需求、合理可操作的实施方案及意见。
参与课后延时服务的校内外教师的取酬,校内教职工参照《深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午餐午休管理的意见(深府办规〔2018〕8号)》取酬标准为起点,按照每人每次(2个课时)不低于150元、不高于300元给予补贴,且月补贴总额不超过班主任津贴额度;外聘教师由学校校长办公会根据其相关资质,研究确定取酬等级;对于外聘人员进入学校的,要加强资格审查和背景调查,外聘外籍人员进入校园参与课后延时服务须向有关部门报备。
意见征集通道
有关单位和各界人士可在2020年11月25日前,通过以下方式反馈意见或建议。
(一)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将意见发送至电子邮箱:deyutiyi@sz.edu.cn
(二)通过信函方式将意见邮寄(为准确送达,建议使用EMS邮寄)至:深圳市福田区市民中心C区2077室,邮政编码:518035,收件单位:深圳市教育局德体卫艺处。请于公告截止时间前提交(以邮戳时间准),并在封面注明“课后延时服务意见”字样。
(三)通过传真方式发送至:0755-88120325。
了解《征求意见稿》更多内容,可登录深圳市教育局官网查询。
采写:南都记者 朱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