垃圾分类条例施行百天 回收利用率达40.5%
生活垃圾回收量8400吨/日,厨余垃圾回收量升幅123%
南都讯 记者张小玲 《深圳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条例》实施100天以来,深圳生活垃圾分流分类回收量为8400吨/日,回收利用率达到40.5%,提前超额完成2020年度工作目标。
全市垃圾分类入户宣传覆盖率约为95.6%
深圳市城管和综合执法局昨日公布,垃圾分类实现“三增一减”:可回收物的回收量升幅34%,有害垃圾的回收量升幅88%,厨余垃圾回收量升幅123%,其他垃圾处理量降幅18%。目前全市生活垃圾分流分类回收量为8400吨/日,回收利用率达到40.5%,提前超额完成2020年度工作目标。《条例》实施以后,园岭街道的岭尚时代园因垃圾没有及时清运、乱堆放等原因,物业被处罚金2000元,还有业主个人因为没有分类投放垃圾被处罚50元。经过一段时期整改后,执法人员昨日走访岭尚时代园时发现,该物业已经将问题整改到位。园岭街道执法人员介绍,该街道已对违反条例的物业及个人处罚32宗,处罚金额达上万元。
深圳市城管和综合执法局副局长杨雷表示,目前全市垃圾分类入户宣传覆盖率约为95.6%,垃圾分类已经是家喻户晓,成为市民茶余饭后的“谈资”之一。目前,全市3823个小区和1716个城中村实现分类覆盖,共配置1074台分类收运车辆。建成有害垃圾处理点2个、废旧织物处理点10个、废旧家具处理点16个、绿化垃圾处理点21个、玻金塑纸暂存点10个、厨余垃圾(家庭厨余垃圾、餐厨垃圾、果蔬垃圾)处理点59个,共118处分类处理设施。新增厨余垃圾处理点10处。目前全市有4座大型餐厨垃圾处理厂、55处小型厨余垃圾处理设施,日处理能力约3000吨。
拟罚款123万余元,执行到位82万余元
杨雷认为,条例实施100天后,垃圾分类取得明显成效,主要得益于宣传教育、建立健全机制层层压实责任、完善硬件设施强化督促引导等举措。
深圳招募2000多名社会监督员,开展5000多场专题培训,入户宣传400余万次。此外,按照“集中分类投放+定时定点督导”模式开展垃圾分类工作,全市住宅区共设置22252个分类投放点,20459名督导员在投放点现场开展定时定点督导,引导居民参与垃圾分类。
据悉,《条例》实施后,全市城管执法部门集中开展生活垃圾分类专项执法,9月1日至12月7日,共出动执法人员169993人次,检查投放点位、收运车辆、处理企业92645个,立案3918宗,拟罚款总额123万余元,已执行到位82万余元,形成了有效震慑。
城中村居民的参与率低于物业小区居民
杨雷认为,目前垃圾分类存在的问题包括垃圾分类推进不平衡。大部分住宅区居民已养成分类习惯,但普遍存在城中村居民的参与率低于物业小区居民的情况。一些地方存在垃圾分类投放设施设置不合理、投放不方便、桶点管理不到位、收运不及时、脏乱差等的情况。此外,主要是厨余垃圾末端处理能力有待提升,电器电子废弃物和家用化学品收运体系有待完善。
下一步,深圳将高标准规划建设分类处理设施。重点推动光明1000吨/日、龙华400吨/日、大鹏200吨/日和坪山220吨/日等大型集中处理项目落地建设,采用小型处理设备作为补充,解决厨余垃圾处理能力短板。2021年底前,全市厨余垃圾处理能力达到6000吨/日。
另外,运用人工智能和大数据技术,配置集中投放点、分类垃圾重量、垃圾物流轨迹智能识别感知设备,实现生活垃圾从集中投放点、运输车辆、转运站到末端处理设施的全链条监管。
- 下一篇:广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