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更好的体验,请使用竖屏浏览

27名香港专业人士拟获准在前海执业

来源:南方都市报 作者:王睦广 03-04 00:00

南都讯 记者王睦广 根据《深圳市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香港工程建设领域专业人士执业备案管理办法》(深前海规〔2020〕7号)要求,深圳市前海管理局对27名香港专业人士进行备案前公示,公示期为2021年3月3日至3月9日。据了解,如顺利备案,相关27名香港工程建设领域的专业人士将可以在前海合作区内执业,打破原本香港与内地在工程建设领域的执业壁垒。

据了解,《深圳市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香港工程建设领域专业人士执业备案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于2020年10月起实施,该《管理办法》的制定,旨在解决香港工程建设领域专业人士在前海执业的资格问题,便利香港相关专业人士参与前海合作区开发建设。

根据该《管理办法》,在香港取得工程建设领域相关资质的专业人士(在香港特别行政区相关专业人士注册管理局注册且仍在注册有效期内),可以向前海管理局申请备案,在前海合作区内执业。由于香港与内地间工程建设领域专业人士执业资格体系存在不同,为了解决此问题,《管理办法》中制定了执业资格的对标清单。也就是说,清单中列出香港哪种执业资格对应内地哪种执业资格,从而确定相关专业人士在前海合作区可执业的范围。

3月3日,深圳市前海管理局对27名香港工程建设领域专业人士进行备案前公示。如顺利备案,相关27名香港专业人士在备案有效期内便可以在前海执业(其执业范围应当与其在前海管理局备案的业务范围相同),在前海合作区范围内提供工程建设领域相关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