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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月起深圳施行十税合并申报

通过精简申报表单、简化办税资料等,进一步便利纳税人

来源:南方都市报 作者:王睦广 06-03 01:27

  南都讯 记者王睦广 通讯员贺圣亮 许统泽 据深圳市税务局消息,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简并税费申报有关事项的公告》要求,自2021年6月1日起,深圳施行财产和行为税十税合并申报。据介绍,实行十税合并申报是推进纳税缴费便利化改革的重要举措,将通过精简申报表单、简化办税资料、优化系统功能等,进一步便利纳税人。

  据悉,施行十税合并申报后,纳税人申报缴纳城镇土地使用税、房产税、车船税、印花税、耕地占用税、资源税、土地增值税、契税、环境保护税、烟叶税中一个或多个税种时,采取合并申报方式进行申报。通俗讲就是“简并申报表,一表报多税”,纳税人在申报城镇土地使用税、房产税等十个税种时,只需要一张《财产和行为税纳税申报表》即可同时完成多税种申报。

  深圳市税务局财产和行为税处工作人员介绍,合并申报后并不是直接在纳税申报表进行申报,而是要先填报《财产和行为税税源明细表》,进行税源采集,系统会根据税源明细表自动生成数据到《财产和行为税纳税申报表》中。

  据介绍,本次十税合并申报对填报表单和数据项进行了大量简化,表单由35张减少至11张,填报数据项也减少了204项,相较未合并前减少近三分之一,部分填报项目也进行了优化。合并申报后,有助于纳税人简化报送资料、减少申报次数、减轻办税负担。

  龙华区税务局办税服务厅业务骨干介绍,合并申报最主要的是对多税种报表的合并,并不要求一次性申报全部税种,不同税种还是按以前的纳税期限进行申报,也不影响纳税人更正和作废申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