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民购买当天上架牛肉 回家发现已经腐烂变质
消费者投诉“永辉BRAVO好、坏牛肉混卖”,该公司回应已与客户达成赔偿方案


市民万先生表示,他购买的牛肉打开后,可以闻到明显有腐烂的气味。 受访者供图
永辉超市上架牛肉变质,遭消费者投诉。深圳市民近日向南都记者报料称,在永辉BRAVO深圳乐汇城店购买了一份当天上架的牛腩,回家后欲处理食材时发现牛肉散发着明显腐烂的气味,而食品贴标时间为当日早上9点。该市民认为,永辉超市应承担主要责任,肉摊也应受到处罚与整改。
随后,永辉方面回应表示,目前分店已与客户协商一致,客户对赔偿方案表示无异议。7月7日,该市民向南都记者表示,乐汇城店新店长向其致电表示道歉,并表示原店长已降职,肉摊负责人也已提前离职。
消费者反映:
回家后打开包装,却发现牛肉发出明显腐烂的气味
6月29日傍晚6点左右,深圳市民万先生花费24元在永辉BRAVO精品超市乐汇城店购买了一份当天上架的包装好的牛腩,回家后打开包装,却发现牛肉发出明显腐烂的气味。万先生表示,他当日便再去永辉精超反映此情况,但由于经理不在,双方约定次日下午再协商。根据万先生提供的消费信息,该牛腩标签打印日期为6月29日上午9点02分,单价为40元/kg。
“里面有两条肉,其中一条是很臭的。等于说他是好的坏的混着包,”万先生表示,第二日经过长时间的协商,永辉安排了退款。但他认为,应按照食安法,“以10倍赔偿,不满1000元按1000元处理”,希望超市吸取教训。
7月7日,万先生告知南都记者,该店新店长致电其,对牛肉变质一事诚恳道歉,并表示,原店长已降职,而原打算半月后离职的肉摊负责人也已提前离职,“具体原因,新店长会按流程细盘”。
永辉回应:
已与客户达成一致,客户对赔偿方案无异议
对此,永辉方面表示,目前分店已与客户协商一致,客户对赔偿方案表示无异议。
据了解,“BRAVO YH”是永辉超市打造的高端品牌超市,主营各地高档生鲜商品及进口食品、用品,定位于注重生活品质和追求高品位的消费者。“BRAVO”来自意大利语,表示“很棒”的意思。“BRAVO YH”引进了大量的高端进口商品以及时尚的品牌精品,在商品结构上有了高层次的调整,打造出了一个集精品、时尚品等于一体的购物超市。据财报数据显示,2020年,永辉新开BRAVO门店114家,关店8家,新签约门店95家。
律师说法:
可向经营者要求赔偿损失,也可以向生产者索赔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2018修正)》第一百四十八条,消费者因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受到损害的,可以向经营者要求赔偿损失,也可以向生产者要求赔偿损失。接到消费者赔偿要求的生产经营者,应当实行首负责任制,先行赔付,不得推诿;属于生产者责任的,经营者赔偿后有权向生产者追偿;属于经营者责任的,生产者赔偿后有权向经营者追偿。生产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或者经营明知是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消费者除要求赔偿损失外,还可以向生产者或者经营者要求支付价款十倍或者损失三倍的赔偿金;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一千元的,为一千元。但是,食品的标签、说明书存在不影响食品安全且不会对消费者造成误导的瑕疵的除外。
广东大匠律师事务所刘小前律师表示,在超市买到变质食品,消费者可以向超市要求赔偿损失,也可以向食品生产商要求赔偿损失。可要求赔偿价款十倍或者损失三倍的赔偿金;若赔偿金额不足1000,则直接要求赔付1000元。但是作为普通消费者没有沟通渠道,由于食品生产商不容易联系上,建议直接找超市赔偿。赔偿金额建议在价款十倍或者损失三倍中选择赔付金额高的,但损失是需要自己证明,损失难以证明的,则选择价款十倍。
像万先生这种情况,在确认购买的牛腩有问题的情况下,可以根据食品安全法的有关规定,要求永辉超市进行1000元价款的赔偿。如果因食用了有问题的牛肉而导致身体受损,而受损金额较大,也可以向超市方要求自身损失的三倍赔偿。
采写:南都见习记者 叶霖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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