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更好的体验,请使用竖屏浏览

鼓励提供防疫专项银行贷款

深圳四部门发文指导疫情期间金融服务

来源:南方都市报 作者:叶霖芳 03-18 01:09

  南都讯 记者叶霖芳 3月16日,记者从深圳市金融监督管理局获悉,该局会同人民银行深圳市中心支行、深圳银保监局、深圳证监局联合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疫情期间金融服务支持经济社会持续稳定发展的通知》,就疫情期间做好有关金融服务做出要求。

  一、提升抗疫金融产品服务质效。

  鼓励金融机构为企业及个人提供防疫专项银行贷款、保险保障、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企业债券、股权投资、融资担保、知识产权证券化等金融支持。鼓励金融机构及地方金融组织紧紧围绕疫情防控需求,主动对治疗药物、疫苗研发、防疫用品等卫生医疗重点领域,以及防疫相关行业企业、城市保障型企业(如水、电、燃油、燃气等公共服务类企业)和保障香港供应的跨境企业开展摸排对接,密切跟进企业资金状况,在依法合规前提下加快办理程序,支持企业融资需求。

  

  二、做好受困企业及个人金融服务。

  鼓励金融机构及地方金融组织加大与受困企业的对接力度,及时了解企业的困难及诉求,积极提供金融支持。地方法人银行要用好普惠小微贷款支持工具、支小再贷款等货币政策工具,进一步扩大对小微企业的信贷支持,加大普惠型小微企业信用贷款投放力度。

  

  三、充分发挥保险保障作用。

  鼓励和引导保险机构加大企业财产保险、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出口信用保险等业务拓展力度,为小微企业生产经营提供更多保障。鼓励保险机构通过减费让利、适度延后保费缴纳时间等方式,支持受疫情影响较重企业渡过难关。

  

  四、充分发挥地方金融组织作用。

  鼓励全市小额贷款、融资租赁、商业保理等地方金融组织根据企业受疫情影响实际,酌情降费减息或增加贷款、租赁、保理额度,加大信贷投放力度,并酌情为暂时受疫情影响严重的客户办理展期、延期等。疫情期间,商业保理机构对受本次疫情影响资金周转困难的小微企业,积极提供临时性周转资金和中长期保理服务;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进一步加大对小微企业的支持力度,对受疫情影响严重的小微企业融资担保费率最高减免40%。

  

  五、提高跨境人民币业务办理效率。

  鼓励银行业为疫情防控相关物资进出口、捐赠等跨境人民币业务开辟“绿色通道”,支持企业开展跨境融资抗击疫情。支持银行在“展业三原则”基础上,为企业办理疫情防控相关进出口跨境人民币结算业务,简化疫情防控相关跨境人民币业务办理流程。支持深港金融机构加强联动合作,拓展跨境人民币贷款、跨境双向发债、跨境资产转让等业务,鼓励联合开发针对跨境货运等特殊领域的保险产品,更好服务深港两地资金融通和疫情防控。

  

  六、提升金融服务便利化水平。

  鼓励金融机构及地方金融组织抗疫产品线上化,简化业务流程,切实提高业务办理效率。优化丰富“非接触式服务”渠道,积极引导客户使用网络和移动端金融服务,减少人员流动。鼓励创投机构开展线上投决、远程尽调等非接触式业务模式,加快向已签投资协议项目支付投资款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