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5%受访者听说或曾遭遇加价 92.2%受访者认为不合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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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卷调查
针对城中村燃气收费高出定价问题,南都发起了问卷调查,截至发稿前,超九成的受访者认为,房东额外加收燃气费用的情况不合理。
75%的受访者表示,遇到过或了解到房东以会额外加收燃气费用的情况,25%的受访者则表示没有了解到房东加收燃气费用的情况。对于房东额外加收燃气使用费用的情况,92.2%的受访者认为不合理,4.3%的受访者认为合理。
超四成的受访者表示,遇到或了解到房东以自行提高燃气单价的形式加收费用,19%的受访者表示房东会额外收取管理费或保险费,19%受访者表示房东会要求租户承担购置燃气灶具的费用。
遇到房东额外加收燃气使用费用的情况如何解决?约五成受访者表示没有解决,接受额外收费,12.1%的受访者表示会和房东协商处理,5.2%的受访者表示向相关部门投诉后得到解决。超三成的受访者表示会拒绝不合理收费,选择搬家。
对于房东额外加收燃气费用的情况,近六成受访者认为,相关部门应联动房东制定合理的收费标准,避免“灰色”收费;超四成的受访者认为主管部门应该给出具体解决办法;17.2%的受访者表示可以通过给与相关补贴,减少各方成本,从而减少房东额外加收燃气费用的情况,但仍有16.4%的受访者表示,该现象根治较难。
房东声音
开通燃气时支付了改造费,需要租客分摊成本
光明区楼村新村十三巷某栋的一位房东李女士(化名)告诉记者,目前村内的天然气价格都是统一7元/立方米,“每户都有一个表,用多少算多少,比瓶装气划算”。但租户需要另外缴纳100元作为使用配套灶具的押金,搬离时可以退还。
李女士称因为此前改造天然气管道,房东需要为每户缴纳500元费用,此外还有人工费用、灶具费用等,“整栋楼要花几万块钱”,因此提高了燃气价格。
另一位九巷某栋房东张先生(化名)自称是该栋的“二房东”,在该村内其他区域以及宝安区石岩街道等地还管理着多栋房屋。他表示,按7元/立方米收取天然气费用是房东规定的,“(村里)也有收6块多的”。但与前述房东李女士不同的是,张先生称房内已经配套的灶具需要租户自己花100元购买下来,搬离时可以带走。“开通一户要交500块钱,还有其他保险费等费用加在一起要700多块……不加收费用,房东从哪里赚回这些钱?”他告诉记者,自去年底天然气开通以来,也有租户就价格问题进行了投诉,但最终也没有处理。
福田某小区房东向南都记者反映,其在2017年就已进行“瓶改管”燃气入户改造,当时改造过程除购买灶具及热水器等支出外,共花费1300余元,包括燃气入户和管道铺设费用,以及300元的保险费用。该市民还表示,当时跟着邻居们一起进行“瓶改管”时了解到的消息是,如若没有在集体改造时及时改用天然气,并安装入户,后期再报装费用将更加昂贵。另外,据其透露,改装管道天然气时,燃气公司会对每家购买的灶具及管道铺设进行合格验收,只有验收合格后才能通气点火,且通气后的厨房必须是独立空间,不能再与客厅直接连通,需要使用屏蔽们等隔开,这对业主来说也是一笔不小的支出。
宝安区新安街道一老小区房东张先生因为和租户关系熟,则按标准收费,没有加收。不过,张先生介绍,2016年其所在的小区进行管道天然气改造,当时一户改造费用3600元,出于人情,可以让租户自己去燃气公司缴费,“但从投资的角度来看,房东既然投资了,就得获利。如果不明确加收燃气费用,那房东也可以变相加租,原本4000元一个月的房子,房东可以提到4200元一个月,交易都是你情我愿的。”
有房东改造后按市价收费 遵守规定不加收
宝安区西乡街道径贝新村的房东余先生是村里第一批参与“瓶改管”的业主,当时每户改造费用为900元,余先生有20套房屋进行了改造。“一方面是出于安全考虑,另一方面也是让大家生活更便利”。余先生介绍,在通气的时候就把灶具都配齐了,“当时改造和灶具配置都通过燃气公司弄好了,一批完成,一来是方便,再一个确保安全,以后需要维修也可以找燃气公司。”
余先生目前对租户的收费标准和深圳居民用气的收费标准一致,“村里还挂着宣传横幅说不能加收费用,我们都是按标准收费的,如果有人收高了,不仅租户要投诉,其他按标准收费的房东也不乐意。”
同为径贝新村的房东,钟先生也是按深圳市燃气集团的标准进行收费的。“当时能改的都改了,现在瓶装气不让进来,那要让租户用上天然气,肯定要装好灶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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统筹:南都记者 陈荣梅 徐全盛
采写:南都记者 陈荣梅 焦明梁 覃仕林 谢萌 蔡宇晴 吴春熠吴灵珊 陈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