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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资老年公寓,可享消费优惠或高额回报?

深圳开展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提醒市民当心非法集资的各种“包装形式”

来源:南方都市报 作者:卢亮 05-26 00:00

  南都讯 记者卢亮 从今年以来,多元化的商业养老金融业务正驶入“快车道”,包括银行、保险、公募基金等各方主体均积极完善产品体系,参与第三支柱体系构建。不过,养老服务领域非法集资也开始显山露水。

  日前,深圳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提醒深圳市民,根据全国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有关工作部署,如发现深圳市内存在养老服务领域的非法集资行为,请向深圳市打击和处置非法集资领导小组办公室举报并提供线索。

  那么,养老服务领域涉嫌非法集资的主要“包装形式”是什么?如何火眼金睛进行识别?

  南都湾财社记者梳理注意到,按照深圳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公布的情况,目前比较常见的一类是以提供“养老服务”名义吸收资金。具体做法上,以提供住宿餐饮、观光旅游、医疗保健、照顾陪护等养老服务为名,以高额回报或享受消费优惠为诱饵,采取办理贵宾卡、会员卡、预付卡等方式,向老年人非法吸收资金。

  另一类是借“养老项目”的名义吸收资金。以投资、加盟、入股养生养老基地、老年公寓等项目名义,承诺高额回报非法吸收公众资金。

  以销售“养老公寓”名义吸收资金,也需要留意。深圳相关方面介绍,这类非法集资以销售虚构的养老公寓、养老山庄等名义,或者以返本销售、售后返租、约定回购等方式销售养老公寓、养老山庄;或者以入住老年公寓后给予优惠打折、不入住给予高于银行利息分红的方式非法吸收公众资金。

  骗局还不止于此。记者了解到,还有以销售“老年产品”名义吸收资金和销售“保健产品”名义吸收资金。前者以免费旅游、赠送实物、养生讲座等欺骗、诱导方式,采取商品回购、寄存代售、消费返利等方式非法吸收公众资金;后者则通过会议营销、健康讲座、专家义诊、免费检查、免费体验、赠送礼品或者不合理低价旅游,以及电话推销、上门推销、网络销售等形式,向老年人进行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推销所谓“保健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