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海出台深港国际法务区专项政策,港澳专业人士享重点支持
联营律所落户前海最高支持200万元
南都讯 记者王睦广 为进一步推进前海深港国际法务区建设,促进高端法律服务业在前海集聚发展,近日,深圳市前海管理局出台《关于支持前海深港国际法务区高端法律服务业集聚的实施办法(试行)》(以下简称《支持办法》)。据悉,目前已有6大类70余家机构入驻前海深港国际法务区,前海将透过专项支持政策吸引更多法律服务机构集聚发展,并对港澳法律专业人士到前海发展给予重点政策支持。
突出粤港澳合作和国际合作
据悉,《支持办法》主要扶持对象为参与前海深港国际法务区建设的法律服务机构、经营团队以及港澳法律专业人士,要求机构在前海合作区依法注册或经行业主管部门审查同意、登记机关予以登记备案后在前海合作区设立,并在前海合作区实际运作。
《支持办法》从机构落户支持到法律专业人士执业支持,均突出粤港澳合作和国际合作。机构方面,《支持办法》对入驻前海的粤港澳合伙联营律师事务所、中外联营律师事务所、境外律师事务所驻前海代表机构、国际法律组织,根据标准分级分类给予了30万至200万元不同额度的支持。
港澳法律专业人士到前海执业也将享有更多政策支持。《支持办法》对聘用港澳法律专业人士的法律服务机构给予支持,按每名港澳法律专业人士每年3万元的标准给予机构用人奖励,每家机构每年支持不超过100万元,支持期限不超过3年,聘用达到30人以上的用人机构,一次性叠加奖励20万元。同时,对港澳法律专业人士按其在内地业务收入的30%给予扶持,每人最高不超过10万元,最多可累计申领两年。
促进高端法律服务机构集聚发展
从经营规模支持、经营新增支持、经营团队支持到办公空间支持,《支持办法》提出多方面措施促进高端法律服务机构集聚发展。其中包括:新设立或新迁入法律服务机构将获得资金支持;《支持办法》对律所经营增长予以支持;针对律所团队,《支持办法》对上一年度经营所得500万以上3亿元以下的,给予经营团队10万元以上600万以下的贡献扶持等。
《支持办法》指出,前海法律服务机构可申请入驻前海国际仲裁大厦物业,前海国际仲裁大厦物业重点面向粤港澳合作、中外合作、国际法律机构以及重大法治创新型机构配租,租金标准分级分类按上年度评估租金的30%-70%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