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国际仲裁院去年受理案件总争议金额达1273亿,跃居亚洲第一、全球前三
饮上“头啖汤”,用好立法权,深圳法治创多个“全国首试”


深圳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航拍图。 南方日报记者 鲁力 摄
法者,天下之仪也。2019年8月,《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支持深圳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先行示范区的意见》正式公布,自此,深圳站上全新历史起点,开启了先行示范区的探索之路。作为依法而生的城市,深圳的先行示范城市建设,必然少不了法治相伴。立良法谋善治,2021年5月,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印发了《关于支持深圳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先行示范城市的意见》,要求深圳探索具有中国特色的法治建设模式和路径,打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窗口和名片。至此,深圳在建设法治先行示范城市的道路上已经行走两周年,两年来,法治先行示范的实践不仅为深圳经济发展提供了有力保障,也为全国立法输送着源源不断的“深圳经验”。
重启人生 全国首宗个人破产重整案执行完毕
今年6月20日,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深圳破产庭向梁文锦送达民事裁定书,依据这份裁定书,全国首宗个人破产重整案已执行完毕,从这一天起,梁文锦获得了经济上的“重生”。2020年,梁文锦创业失败,背负上76万元的债务,最多的时候,“一天接到八个催债电话”。2021年3月1日,《深圳经济特区个人破产条例》正式施行,同一个月,梁文锦向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递交申请,希望通过申请“个人破产”缓解压力。经过多次与债权人的会议表决,4个月后,深圳中院发布公告,批准梁文锦的个人破产重整计划,根据这份计划,梁文锦借款的所有利息被免去,但需要在三年内还清债务。这对梁文锦来说,无疑是绝望人生中的一线希望。
2023年4月,梁文锦清偿了所有债权本金,比原计划还提前了15个月,长久以来压在心里的债务压力,也终于告一段落。6月,深圳中院依法裁定免除梁文锦剩余未清偿的利息和滞纳金,“全国境内首宗个人破产案”就此执行完毕,并且,根据同月深圳破产法庭公布的《关于审理个人破产重整案件的工作指引》,梁文锦的个人信用在未来也有可能得到修复,对梁文锦这样“诚实而不幸”的普通人来说,这是曾经不敢想象的“重启人生”的机会。
《深圳经济特区个人破产条例》是全国首部个人破产法规,也是目前唯一有关个人破产的地方立法。根据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的最新数据,截至今年6月,市中级法院共收到个人破产申请1635件,已立案审查411件,裁定受理破产申请117件,通过积极促进更多诚信债务人实现经济再生,为健全国家统一破产制度提供了重要示范。
在法治领域的“全国首试”,深圳还有很多。两年来,深圳深化法治政府建设,率先发布全国首个行政复议地方标准,建成全市统一的行政复议办案平台。深圳率先探索行政违法行为法律监督,开展行政拘留、查封、扣押及冻结等行政行为的专项监督;在全市17个行业领域,梳理公布轻微违法不予处罚事项300多项;“小错免罚”包容性执法经验得到国家发改委认可并在全国推广。此外,深圳还成立了全省中级法院首个实行环境资源案件民事、刑事、行政“三合一”审理的专门审判机构,将公益诉讼拓展至无障碍出行、燃气安全等多个领域。
立法先行 经济、民生多领域筑牢法治基础
作为拥有特区立法权的城市,深圳在立法领域素来有“先行示范”的作风,近年来,在多个领域频饮立法“头啖汤”(比喻第一口汤,意指做事争当第一人,敢为人先),用足用好经济特区立法权。2022年,深圳通过《深圳经济特区智能网联汽车管理条例》,这是全国首部智能网联汽车管理条例,在国内范围内,首次对智能网联汽车的准入登记、上路行驶等事项做出具体规定。对智能网联汽车行业而言,这无疑是一次大胆而有益的立法创新,深圳成为了全国首个允许真无人自动驾驶汽车上路的城市。
而这只是近年来深圳发挥立法“试验田”作用的一个缩影。聚焦制度创新,近年来,深圳围绕重点新兴领域,出台数据、绿色建筑、人工智能、光明科学城发展促进条例等一系列全国首创地方性法规。2019年至2023年6月,深圳共新制定出台37部和修改32部地方性法规,其中,《深圳经济特区数据条例》是国内数据领域首部基础性、综合性立法,对探索国家数据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具有重要意义。针对创新药“上市难”的问题,深圳出台了全国首部细胞和基因产业促进条例。2022年,深圳还出台了我国首部人工智能产业专项立法,破解人工智能产品落地难问题。
在民生领域,深圳也频频围绕与市民最关切的话题展开立法,让法治助推社会治理,回应民生关切。2022年,深圳修订通过后的《深圳经济特区医疗条例》,首次将“生前预嘱”写入中国内地法规,引发公众广泛关注,条例修订后,亦有不少深圳市民办理了“生前预嘱”。同年,深圳正式施行《深圳经济特区社会建设条例》,成为全国首个全面落实民生建设“新七有”、全面统筹社会治理各领域的地方性法规,包含民生建设、社会治理两大领域,覆盖教育、就业、医疗、住房等九大领域。
立足国际
选任外籍陪审员参与案件审理和调解
全力打造国际法律服务高地,近年来,深圳努力提升法律事务对外开放水平,以高标准建设前海深港国际法务区为载体,奋力打造依托香港、服务内地、面向世界的一流国际法律服务高地。前海合作区人民法院在全国首创“港区陪审”“港区调解”制度,先后选任多名中国港澳台籍陪审员、外籍陪审员参与涉港澳案件审理和调解工作,这是前海在法治领域“一国两制”实践的新探索。
前海深港国际法务区坚持“创新、引领和示范”,推动形成了170多项具有独创性、首创性、先进性的法治创新成果。在全国第一个实行以法定机构为主导的法治化区域治理模式,出台中国自贸区首份法治建设专项规划纲要,出台首部自贸片区条例,建立中国自贸区首份法治指数评估体系,成立全国第一个借鉴香港廉政监督模式的廉政监督机构、第一家按法定机构模式治理的仲裁院、第一个港澳台和外国法律查明基地、第一家粤港澳合伙型联营律师事务所。其中,深圳国际仲裁院2022年受理仲裁案件8280宗,受理案件总争议金额达1273亿元,跃居亚洲第一、全球前三。
2020年10月,全国人大和国务院批准在粤港澳大湾区内地9市进行港澳律师执业试点,这是粤港澳法律服务规则“软联通”的一次大胆尝试。自2022年8月深圳迎来首批大湾区律师至今,已有150名大湾区律师在深圳40多家律所执业,人数占广东大湾区律师总数的一半以上,在大湾区内地九市中位居第一,为大湾区法律职业资格互通互融发挥了良好的示范效应。
发布《深圳市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工作方案(2023-2025年)》、深化“放管服”改革、率先提出“构建海洋检察体系”构想、构建未成年人权益保护体系、创新商事主体市场退出机制……深圳的法治先行示范区建设正走在高速发展的路上,深圳建设法治先行示范城市的首批18项典型经验和创新举措在全省复制推广。未来,深圳将如何进一步建设法治先行示范区,又会有哪些创新举措推进高质量发展,仍然值得期待。
采写:南都记者 吴灵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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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写:南都记者 张一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