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推出20条“硬举措”,进一步完善金融支持科技创新体系,加大对科技型企业融资的支持力度
打造全国首个高收益债券市场试点、挖掘小微企业培育“首贷户”……

河套深港科技创新合作区是深港共建的世界级科研枢纽。 南方日报记者 朱洪波 摄
10月8日,深圳市地方金融监管局会同市科技创新委、中国人民银行深圳市分行、国家金融监管总局深圳监管局、深圳证监局等单位联合印发了《深圳市关于金融支持科技创新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
《实施意见》自今年11月1日生效,有效期5年,共提出20条工作举措,分为六个部分,主要包括完善科技金融服务体系、推动科技金融创新发展、引导风投创投支持科技、强化资本市场枢纽功能、加强平台智库服务支撑、其他说明事项,旨在进一步完善金融支持科技创新体系,加大对科技型企业融资的支持力度,促进金融与科技深度融合,建立健全“基础研究+技术攻关+成果产业化+科技金融+人才支撑”全过程创新生态链。
20条举措建立健全创新生态链
4条举措:完善科技金融服务体系
优化科技信贷体制机制。从完善监管考评机制、单列科技型企业贷款信贷规模、开辟科创贷款绿色通道、用足用好再贷款政策工具、运用信息技术提高信用风险评估能力等方面加强银行机构科技信贷服务能力建设。
扩大科技型企业债券发行规模。创新债券市场服务科创企业新模式,支持符合条件的科技型企业发行科创票据、科技创新公司债券,支持有条件的科技型中小企业发行高收益债等。
强化科技保险的作用。引导和鼓励保险公司研发和推广科技保险产品,鼓励有条件的区开展科技保险风险补偿试点,继续实施小额贷款保证保险补贴等。
强化重点领域金融服务。加强基础研究和核心技术项目攻关金融支持,发挥创业贷款担保基金和科创贷款贴息贴保的作用,鼓励发行高新园区基础设施公募REITs、推动科技型地方金融组织发展等。
7条举措:推动科技金融创新发展
打造科技金融集聚区。推动有条件的区打造高质量的科技金融集聚区,并与河套深港科技创新合作区、光明科学城、西丽湖国际科教城、大运深港国际科教城、石岩湖科教城以及深圳高新区等形成高效联动。
开展科创金融服务中心试点。支持有条件的区率先探索建立科创金融服务中心,鼓励入驻的银行、保险等金融机构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针对重点科技型企业、科技人才的融资需求,创新开发特色金融产品。
鼓励设立科技金融专营机构。推动设立一批科技支行,引导银行机构对科技支行适当下放授信审批、利率定价等业务权限,并在信贷资源和绩效考评方面给予政策倾斜。
健全知识产权金融服务机制。健全知识产权价值评估体系,推动知识产权质押贷款、知识产权质押融资保险、以知识产权质押担保方式发行战略性新兴产业专项债券、知识产权证券化等业务发展。
创新“政银保担”合作新模式。依托市融资担保基金创新推广“政银担”“政银保”等线上融资模式,发挥中小微企业风险补偿资金池作用等。
鼓励“股权+债权”模式创新。完善“股权+债权”有关监管考核机制,授权符合条件的银行机构开展“股权+债权”模式创新试点,探索“深圳商行+香港投行”“贷款+外部直投”等业务模式等。
实施“首贷户”培育工程。引导银行机构将首贷户拓展指标纳入内部考核体系,金融监管部门将银行机构首贷户拓展工作纳入小微企业金融服务监管评价,鼓励各区开展线上+线下联动的“首贷户”培育计划。
3条举措:
引导风投创投支持科技
培育发展风投创投产业集群。优化创业投资发展环境,集聚国际国内知名风投创投机构,促进深港风投创投联动发展等。
优化“募投管退”全链条发展。鼓励保险资金、家族财富公司、产业链龙头企业等社会资本参与创业投资,鼓励社会资本设立私募股权二级市场基金,推动开展私募股权和创业投资份额转让试点等。
创新产融对接机制。建立联通风投创投机构与科技创新项目的对接机制、引导风投创投机构重点支持我市“20+8”产业集群等。
3条举措:
强化资本市场枢纽功能
建设优质创新资本中心和世界一流交易所。支持深圳证券交易所建设更加包容高效的创新支持市场体系、塑造高水平创新资本循环机制、塑造具有创新市场特色的全球资产配置平台。
建设科技成果和知识产权交易中心。支持将科技成果和知识产权交易中心建设成为连接技术市场与资本市场的全国性综合服务平台,打造为科研人员科技成果确权和转化的平台。
实施“星耀鹏城”上市培育行动计划。搭建企业上市一站式服务平台、强化企业上市培训辅导、完善企业上市协调机制、建立企业上市数据库、支持科创企业开展海外融资和境外并购业务等。
3条举措:
加强平台智库服务支撑
建设市级征信服务平台。推动政务数据面向金融场景的有序合规开放,加快征信数据在金融服务场景应用落地,探索深港征信互通等。
强化企业库对接服务。建立早中期不同成长阶段的优质企业项目库、面向双创孵化专项债券及战略性新兴产业专项债券的募投项目库,推动企业项目库与金融机构和融资服务平台对接。
建立高水平的智库研究平台。搭建科创金融领域高水平智库研究平台,培育“科技+金融”复合型人才等,建立产学研融合体系。
记者观察
多举措重点推动知识产权保护
记者观察到,其中多举措重点推动知识产权保护,包括建设科技成果和知识产权交易中心,支持将科技成果和知识产权交易中心建设成为连接技术市场与资本市场的全国性综合服务平台;研究将科技项目研发费用损失保险、专利保险、知识产权海外侵权保险、数据知识产权被侵权损失保险等纳入深圳市级专项资金的支持范围;健全知识产权价值评估体系,完善科技成果和知识产权交易中心关于知识产权价值评估、交易等相关服务功能等;健全知识产权金融服务机制,鼓励知识产权质押融资保险模式创新,鼓励有条件的区研究建立知识产权质押融资保险奖补机制和“政府+保险+银行”的融资增信机制。
深港金融合作与联动不断加强
从《实施意见》中还可观察到,深港金融合作与联动不断加强,其中河套深港科技创新合作区、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成为深港金融合作最前沿。如在引导风投创投支持科技方面,培育发展风投创投产业集群,充分利用河套深港科技创新合作区、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等跨境金融优势,促进深港风投创投联动发展。率先在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开展跨境征信试点,探索深港征信互通。鼓励地方征信平台优化征信服务,为港澳青年在前海创新创业等提供融资服务支持。其中还提出,鼓励“股权+债权”模式创新,推动深圳大中型银行机构与其集团旗下的香港股权投资机构联动,通过“深圳商行+香港投行”模式,为科技型企业提供“股权+债权”相结合的融资服务。
实施小额贷款保证保险补贴
在完善科技金融服务体系方面,《实施意见》中提出,优化科技信贷体制机制,为“20+8”产业集群、中小企业特色产业集群和“专精特新”企业开辟信贷绿色通道,推出专属信贷产品。扩大科技型企业债券发行规模,打造全国首个高收益债券市场试点,更好发挥债券市场对科技型企业的金融服务功能。发挥科技保险保障作用实施小额贷款保证保险补贴,对于通过小额贷款保证保险新发放的贷款,对银行机构按照实际发放贷款金额给予0.5%业务奖励,对保险公司按照实际承保贷款金额给予1%业务奖励。
对“首贷户”提高不良容忍度
在推动科技金融创新发展方面,《实施意见》中提出,打造科技金融集聚区,引导科技金融集聚区与河套深港科技创新合作区、光明科学城、西丽湖国际科教城、大运深港国际科教城、石岩湖科教城以及深圳高新区等重点区域形成高效联动。与此同时,深圳还将实施“首贷户”培育工程,聚焦深圳重点产业领域,筛选挖掘有潜力、有市场但尚未获得银行贷款的小微企业,引导银行机构将首贷户拓展指标纳入内部考核体系,加大考核权重,提高不良容忍度。
引导风投创投机构支持“20+8”产业集群
在引导风投创投支持科技方面,《实施意见》中提出,创新产融对接机制,引导风投创投机构重点支持深圳“20+8”产业集群,加强与河套深港科技创新合作区、光明科学城、西丽湖国际科教城、大运深港国际科教城、石岩湖科教城以及深圳高新区等重点区域合作。
构建具有全球影响力的指数体系
在强化资本市场枢纽功能方面,《实施意见》中提出,建设优质创新资本中心和世界一流交易所。支持深圳证券交易所建设更加包容高效的创新支持市场体系,全面实行股票发行注册制,持续完善创业板注册制试点安排,优化创新企业境内发行上市制度,完善创新企业上市培育体系。支持深圳证券交易所塑造具有创新市场特色的全球资产配置平台,建设高质量的固定收益产品、交易型开放式指数基金(ETF)、衍生品、不动产投资信托基金(REITs)板块,构建具有全球影响力的指数体系。
采写:南都·湾财社智库研究员 苏梦茹 南方+记者 戴晓晓
资料来源:深圳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
整合:刘嘉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