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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中玻璃碎裂砸坏5车 物管有责?

业主:窗户是小区统一安装应日常监测 物管:玻璃属于业主自有

来源:南方都市报 作者:詹越慧 07-25 00:50

  潘先生提供的事发当日现场图。

  在外工作期间,家中窗户玻璃突然碎裂后坠落,砸坏楼下停放的5辆汽车。日前,家住深圳市福田区梅林一村的潘先生反映,因部分车辆受损较为严重,自己或面临高额赔偿。其认为,业主并非专业人士无法肉眼判断玻璃的异常,而物业方应当承担一定的管理责任。

  对此,小区物管深圳市万厦居业有限公司相关负责人表示,玻璃是业主自有物业,管理处和社区都在协助沟通。

  事发

  卧室窗玻璃碎裂16楼坠落 事后业主买玻璃膜并安装

  潘先生(化名)一家生活在福田区梅林一村,已近二十年了。日前,在外工作的潘先生突然接到电话,得知家中的窗户玻璃自爆并砸坏了停放在楼下的五辆汽车,“那天上午气温很高,中午起了风,窗户就是在那个时候碎裂并砸落的。收到消息后我立刻赶回家中,管理处也报了警。”

  事发后第一时间,潘先生便购置了大量的玻璃膜并安装在家中剩余的窗户上。潘先生表示,家中窗户是最初全小区统一安装的,虽然说历时较久,但平时也并未发现肉眼可见的异常,“我也不是专业人士,通过肉眼也很难看出来玻璃是否有安全隐患,如果玻璃上能明显看到裂缝,我早就换了。”

  奥一新闻记者近日来到现场走访发现,碎裂的玻璃是潘先生卧室的窗户。其介绍,其中一部分玻璃碎片掉在家中,另一部分从潘先生所在的16楼坠落至楼下停放的汽车。

  业主

  或面临高额赔偿金额 已与两车主商定方案

  潘先生表示,目前自己正与5辆车的车主商议相关赔偿方案,目前已与其中两位车主商定赔偿方案,其余车主也正在协商推动中,“因为有些车受损比较严重,综合来看可能赔偿的金额数目不小,幸运的是还好没有伤到人。”

  而除了协商相关赔偿,潘先生还认为,玻璃碎裂坠落是偶发性的,自己也并不希望发生此事。同时,他表示,事实上,小区不少家庭的玻璃是开发时统一安装的,业主方作为非专业人士难以判断玻璃是否受损,而物管方有能力也有义务对全小区的玻璃进行日常监测,“物管应当承担更多的管理责任,尽到更多的提醒义务。”

  物管

  和社区正在协助沟通此事 后续也会和双方业主沟通

  针对潘先生的相关诉求,奥一新闻记者尝试联系小区物业管理方深圳市万厦居业有限公司,相关负责人仅表示,玻璃是业主自有物业,管理处和社区都在协助沟通,后续也会和双方业主沟通,不便于代表双方的任何一方回应。

  而后奥一新闻记者再次联系小区物业管理方母公司深业物业运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一名工作人员表示,尚无法对媒体作出回应,以物管方回复为准。

  律师说法

  住户外侧玻璃是否属于小区公共设施有争议

  家中玻璃碎裂并导致损害其他业主财产,相关责任如何划分?有律师认为,住户家中窗户玻璃碎裂坠落致楼下车辆受损,最好对玻璃破裂的原因进行鉴定,若业主或物管无法证明自身没有过错,则业主及物业公司都有可能需要承担相应的侵权责任。

  广东晟典律师事务所律师毛鹏:私人区域内设施维护 第一责任人应是住户

  广东晟典律师事务所律师毛鹏认为:如果是写字楼的玻璃幕墙,一般会视为物业的公共区域,如果玻璃出现毁损,绝大部分都是先由物业来处理;物业介入后,根据玻璃破损的原因来判断,如果是人为破损(例如被某个业主或用户损害),则由损害人负责赔偿;如果是玻璃自身原因毁损,则通常是由物业用本体维修基金进行更换,损失通过物业公司购买的公众责任险等保险赔付。

  毛鹏律师表示,但如果是小区住户在外墙面房子的窗户玻璃,实践中能否认定公共区域往往有争议。对于小区外墙上的砖石或瓷砖,如果出现毁损或导致第三方受损,一般物业都会承担责任。但如果是外墙房间窗户的玻璃,由于该区域内侧玻璃是住户在使用,而外侧玻璃又是小区外墙整体的一部分,在责任认定上容易有争议,即是否属于小区公共设施有争议。

  “要判断究竟该谁承担责任,最好对玻璃破裂的原因进行鉴定,如果鉴定玻璃损毁是因为属于房间内侧的原因导致,例如维修保养不当或大力推拉导致的脱落或破损,小区住户要承担责任;但如果是玻璃被太阳暴晒等原因爆裂,排除人为因素,则认定属于物业责任较为合适,由物业公司通过公众责任险进行处理。”

  毛鹏律师称,窗户上的玻璃虽然是开发商统一安装,但毕竟窗户内侧的区域属于小区住户的私人领地,属于业主自己应该维护和保养的区域。如果住户发现窗户开关有问题或固定件有松动,应该及时通知物管维修,否则万一发生毁损,住户要承担责任。此时不能将窗户内侧和外侧的维修保障义务都交给物管,这样对物管不公平,毕竟不可能像巡视公共区域消防器材一样定期到业主每个房间每个窗户巡视——这种做法可能涉及住户的隐私和打扰正常生活。所以从平衡权利义务角度考虑,对于住户私人区域内设施设备维护的义务,第一责任人应该是住户而不是物管。

  北京大成(深圳)律师事务所律师张子昂:业主物管都或需担责 具体比例可先行协商

  北京大成(深圳)律师事务所律师张子昂认为,根据我国《民法典》第1253条规定:“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及其搁置物、悬挂物发生脱落、坠落造成他人损害,所有人、管理人或者使用人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所有人、管理人或者使用人赔偿后,有其他责任人的,有权向其他责任人追偿。”

  张子昂律师认为,具体到本事件,住户家中窗户玻璃自爆坠落致楼下车辆受损,若业主或物管无法证明自身没有过错,则业主及物业公司都有可能需要承担相应的侵权责任。业主方作为窗户的所有者和使用者具有确保窗户安全使用和及时维修的义务。而作为物业管理人的物业公司,具有对小区内相关设施和财产的安全保障和提醒义务。关于损失具体的比例承担问题,各方可以先行协商调解,如调解不成可以通过司法诉讼途径依法认定。

  采写:南都·奥一新闻见习记者 乔锐 刘彦辰 记者 詹越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