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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约车女司机遭侵犯 车内监控调不出

部门回应:存储卡异常导致,已警示约谈终端设备厂商

来源:南方都市报 作者:詹越慧 08-23 00:00

  日前,深圳一名网约车司机向南都奥一新闻反映,其在网约车平台“5U出行”上接到订单,接单途中被乘客肢体侵犯,事发后欲调取车内监控却发现事发画面未被记录。其认为,相关设备系交通部门发文推行安装,但在关键时刻未能有效保障网约车司机乘客相关权益。对此,深圳市交通运输局回应奥一新闻记者采访称,事发车辆安装的车载终端设备因存储卡异常,导致个别时段的车内视频无法调取。后经调取录音等相关信息数据,已协助该名驾驶员与乘客达成调解协议并取得赔偿。同时,已督促涉事车辆所注册的网约车平台加强车载终端供应商管理,并警示约谈该车辆车载终端设备厂商。

  事件回顾 监控产品符合标准 事发视频却无法调取

  网约车司机李女士表示,7月9日,其在“5U出行”平台接到订单,行程出发地点为南山区一小区门口,乘客上车后坐在副驾驶位置,途中对其进行肢体侵犯。随后其向事发地所在的派出所进行报警,于当天晚上11点多做完笔录。

  7月10日,其将内存卡和车载终端设备交给销售方深圳市怡时代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怡时代科技公司”)欲调取视频资料,却发现事发的那一段视频画面没有被记录,“怡时代科技公司称机器可能出现故障或者卡没插好,视频资料显示事发前两三天已经出现记录断断续续的情况。”

  “7月9日当天,事发时间是晚上7点左右,下午4点47分到晚上8点08分没有录到画面,从8点08分又开始录了40分钟,接着又没有视频画面。”李女士表示,事发前设备没有发出故障或者未正常工作的相关提示,此前没碰触过设备储存卡,自己也不可能时刻检查设备运行情况,出事前接单过程中一直以为机器是正常工作的。

  李女士介绍,自己是在龙华一4S店买的新车,4S店经理告诉她用作网约车的话需要安装符合深圳市交通部门指定技术标准的终端设备,否则接不了单,也无法通过年审,因此提车之后其到4S店经理推荐的怡时代科技公司购买并安装符合深圳标准的终端产品。

  奥一新闻记者了解到,车载智能终端是指安装于交通运输车辆上,具有信息的采集、处理、存储、传输、显示等功能,并提供人机交互操作与控制的智能化车载信息设备。

  “没有故障提示,如果司机不主动检查,也就发现不了设备出问题,换句话说这时候设备其实是个摆设,根本没办法提供保障功能。”李女士对奥一新闻记者表示,目前其被侵犯一事在派出所已经结案,但经历这件事后自己对此前按要求安装的终端设备能否有效保障司机乘客权益提出疑问。

  厂商回应 情况属于个例 目前已处理

  针对此事,奥一新闻记者致电怡时代科技公司公开电话,相关人员在电话中表示:“网约车司机安装终端设备时,平台不会指定设备厂商,只要符合深圳标准的就可以,李女士遇到的这种情况是个例,不算常见。目前事情已经处理完了,其他没什么好了解的。”

  同时,奥一新闻记者联系网约车平台“5U出行”所属公司深圳伍优科技有限公司的联系电话(手机号码),对方在电话中表示对相关事项不清楚,也不知道公司能回应问题的具体人员联系方式。

  8月19日,奥一新闻记者再次联系“5U出行”官方客服,客服人员表示已登记清楚记者身份和采访需求,后续将有工作人员联系记者。截至发稿时,奥一新闻记者未收到“5U出行”相关回复。

  

  部门回应 已协助驾驶员与乘客达成调解协议并取得赔偿

  就李女士反映的情况,奥一新闻记者联系深圳市交通运输局,该局回应称,车载终端设备厂家向社会公开其所属设备执行的标准类型,对所属设备产品的质量问题承担责任。经排查,事发车辆安装的车载终端设备因存储卡异常,导致了个别时段的车内视频无法调取。后经调取录音等相关信息数据,已协助该名驾驶员与乘客达成调解协议并取得赔偿。

  同时,深圳市交通运输局已督促涉事车辆所注册的网约车平台加强车载终端供应商管理,并警示约谈该车辆车载终端设备厂商,加强设备排查力度,按照规定及维护协议要求做好车辆车载终端设备维护工作。

  其介绍,根据《深圳经济特区出租汽车管理条例》相关规定,取得深圳市核发的《网约车运输证》的车辆均可从事网约车经营服务,依法在深圳市从事网约车经营服务的车辆订单必要数据应接入深圳市监管平台。按照交通运输部印发的《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监管信息交互平台总体技术要求(暂行)》,网约车应向深圳市监管平台上传的必要数据包括:车辆车牌号、驾驶员姓名、订单号、乘客下单的时间、乘客上车和下车的时间、乘客上车和下车的地址及经纬度、车费等信息,不包含车辆车载终端数据。

  该局还表示,车载终端设备若出现故障或者未能提供记录车辆情况的服务功能,车辆终端设备本身具备故障提醒功能,驾驶员可以通过设备屏幕、语音提醒等方式获悉,前往车载设备厂商指定维修点维修。  

  话你知

  啥样的车载终端是合格的?

  符合深圳标准的车载终端应支持设备故障警示

  奥一新闻记者查询了解到,网约车车辆应取得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核发的《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根据《深圳市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申请《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的车辆,应当安装符合国家、广东省、本市技术标准或者技术规范,具有行驶记录、车辆卫星定位、应急报警等功能的车载终端。该办法还规定,在网约车营运过程中,故意破坏、改装或者擅自停用网约车车辆车载终端等相关设备的;或者发现车辆车载终端等设备功能故障、损坏,未在故障排除后运营的,由市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对每次违法行为处5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罚款。

  与此同时,据深圳市交通运输局、深圳市标准技术研究院起草的《出租车车载智能终端技术规范(深圳市地方标准)》,网络预约出租车车载智能终端应配置摄像、警示提醒、语音识别功能。警示提醒方面,应支持平台设置对主要参数、数据、状态等进行监控,判断异常并进行警示。触发警示时应向平台上传警示信息或根据需要向指定手机发送短消息,能够接收平台指令取消警示。应支持语音报读方式,结合声、光、文字等方式向驾驶员提示警示信息。

  另外,终端应支持根据设备预置或平台设置条件触发的自动警示,自动警示中设备故障警示包括摄像装置故障警示:摄像机未正常连接、连接断开时触发;视频存储故障警示:无法检测或识别到存储装置(如硬盘、SD卡等)或无法读写存储装置时触发。

  采写:南都·奥一新闻记者 詹越慧 实习生 杨安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