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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人行重拳出击,两支付机构违规受罚

与身份不明客户交易 快付通六项违规被罚351万

来源:南方都市报 作者:吴鸿森 05-14 00:00

  日前,深圳人行公示了两则行政处罚决定,均指向了支付机构,受罚单位分别为顺丰恒通支付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顺丰恒通”)、深圳市快付通支付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快付通”)。

  顺丰恒通属顺丰旗下企业

  因违反清算管理规定等被罚21万  

  据公示信息,顺丰恒通因违反清算管理规定、违反账户管理规定,被深圳人行合计罚没21.01万元。

  天眼查显示,顺丰恒通为顺丰科技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属于顺丰集团旗下企业。

  公司官网显示,顺丰恒通成立于2011年4月,同年12月获得人民银行颁发的《支付业务许可证》。

  顺丰恒通经营业务范围包括互联网支付和银行卡收单。“顺手付”是其旗下的第三方支付平台,服务顺丰生态,为产业链上下游企业提供全场景的综合支付解决方案。  

  因对部分违法行为负有责任

  时任快付通财务总监被罚19.5万  

  在顺丰恒通之外,快付通也遭受深圳人行的处罚。

  根据公示信息,快付通涉及六项违法行为:1.违反商户管理规定;2.违反清算管理规定;3.未按规定履行客户身份识别义务;4.未按规定报送大额交易报告或者可疑交易报告;5.与身份不明的客户进行交易;6.违反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管理规定。

  因上述违规行为,快付通被深圳人行给予警告,同时被合计罚没351.92万元。

  值得一提的是,时任快付通财务总监胡某贵因对快付通部分违法行为负有责任,被深圳人行给予警告并处罚款近19.5万元。

  官网信息显示,快付通成立于2009年9月,整合原有网络支付和代收付业务,从事第三方支付服务。2011年5月18日,快付通获得人民银行颁发的首批第三方支付牌照,可从事全国范围内的互联网支付等业务;2011年12月22日,快付通再获得从事广东省范围内的预付卡发行与受理业务资质。

  目前,快付通对接各类全国性、地方性支付系统,与大型企事业单位建立了广泛的合作关系。

  采写:南都·湾财社记者 吴鸿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