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工单位未设围挡 超期占道挖掘 罚!
深圳严查违规占道挖掘,市民可电话举报

执法人员对路政施工负责人进行询问调查。 通讯员 摄
道路的畅通及设施完好关乎市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部分涉路工程的建设及施工单位为了赶工期、图方便,存在未经审批擅自开挖、超范围施工、不设置围挡等违法行为。为此,深圳市交通运输行政执法支队(以下简称“执法支队”)重点整治未经许可擅自占挖道路、超范围、超期限占挖道路、不按规定围挡施工等违法违规行为。
执法支队提醒涉路工程的建设单位,如需办理占用挖掘道路许可,可登录深圳市交通运输局网上服务窗口,提交深圳市路政许可申请表等材料。如需申请延期占用挖掘道路许可,应在许可有效期届满30日前向深圳市交通运输局提出延期申请。
市民如何识别占用挖掘道路行为是否违法违规?执法支队建议从以下三方面留意:一是观察施工现场是否张贴、挂放工程概况牌,并查看施工项目是否取得占用挖掘道路许可证;二是核实现场位置、面积、期限是否与许可证一致,同时查看施工现场是否设置了施工围挡及安全警示标志;三是查看施工完毕后,施工单位是否修复了破损路面并及时清除了现场。执法支队表示,将始终保持对各类违法占道施工行为零容忍。市民如发现违法违规占挖道路施工或不按规范围挡施工的情况,请拨打12328进行举报。
案例
1 超许可范围占挖 建设单位被罚
3月11日,执法支队机动大队执法人员对龙华区玉龙路北侧一处占用挖掘人行道开设临时路口的施工现场展开勘验检查,发现许可时间已过。现场张贴有深圳市占用挖掘道路许可证,建设单位为深圳市润*有限公司,施工单位为中*集团有限公司。施工现场负责人彭某称工程尚未完工,不清楚是否已办理许可延期。
执法人员测量确认,实际被占用道路超出许可范围,未取得新的占挖许可。依据调查结果,执法人员认为深圳市润*有限公司有涉嫌存在未按照批准的面积、期限占用挖掘城市道路的违法行为,根据相关规定,依法立案处罚。
2 未取得许可擅自占用人行道
3月20日,执法支队光明大队在龙华区开展路政跨区交叉执法时,发现水围教育二路一处工地用红色水马围合占用人行道。围挡上虽悬挂占用挖掘道路许可证,但已过期,且施工许可地点、内容与现场不符。
执法人员对该施工工地检查得知,施工工程为龙华区**施工项目,施工方是深圳市第*有限公司,建设方是龙华区**集团。固定相关证据材料后,执法人员向相关单位发送协助调查通知书。根据调查取证,执法人员认定龙华区**集团涉嫌建设单位未经审批同意占用道路的违法行为,依法立案处罚。
3 未按照批准面积占用挖掘道路
4月28日,执法支队南山大队依据违法线索,对港湾大道北侧和南海大道南侧人行道施工现场展开调查。经勘验,港湾大道北侧人行道和南海大道南侧最窄处均有一定面积被占。
现场负责人白某认可该勘验结果,并说明情况:项目为太*大厦项目,建设单位是深圳市商*有限公司,施工单位是广东潮*有限公司,公司办理了《深圳市占用挖掘道路许可决定书》,许可不包含南海大道,港湾大道也仅含部分,且占挖许可已到期。根据调查取证,执法人员依法认定深圳市商*有限公司涉嫌建设单位未按照批准的面积、期限占用挖掘城市道路的违法行为,依法立案处罚。
4 路政施工未设安全围挡被罚
近日,执法支队宝安大队于宝安区燕罗路与海伟路交会处发现路政施工。经勘查,施工现场与临时非机动车道间未设安全围挡。施工负责人对勘验结果无异议,此项目施工单位为广东铭*建设有限公司。
后续,项目负责人配合补充调查,称施工内容是对燕罗路非机动车道和人行道提质改造,因施工人员疏忽,仅对机动车道和临时非机动车道设置围挡。经调查取证,执法人员认定该施工单位涉嫌未在施工现场设置安全防围设施,依法立案处罚。
采写:南都记者 张艳丽 通讯员 包宇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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