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迁子女报考普高需提交申请
受理时间为5月12日至5月25日,需满足一定条件才可报考
南都讯 记者韩成良 又到一年中考报名时!南都记者从东莞市教育局了解到,今年全市异地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后报考普通高中资格认定工作将于5月12日开始,受理时间为5月12日至5月25日(期间节假日除外)。随迁子女报考东莞市普通高中,受初中阶段学籍、父母一方持广东省居住证时间、缴纳社保年限等条件限制。
随迁子女报考全市普高
需进行资格认定
根据市教育局发布的相关文件,在东莞初中应届毕业的随迁子女,均可在东莞报名参加高中阶段(普高、职高)升学考试(即中考)。在填报志愿时,均可报考中等职业学校(含技工学校)。“如这些随迁子女还希望报考全市普通高中的,需要另外提交申请及有关证明材料,经过认定后才具有报考普通高中资格。”
据介绍,符合报考普通高中资格的随迁子女,可以报考划出一定名额用于招收符合认定条件随迁子女的公办普通高中,也可以报考民办普通高中。其中,公办普通高中录取时,根据随迁子女的学业考试成绩和志愿,与本市户籍考生分别划线录取。民办普通高中录取时,根据随迁子女的学业考试成绩和志愿,与本市户籍考生同一分数线录取。
疫情影响 居住证和社保年限可特殊处理
根据市教育局工作安排,今年全市异地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后报考普通高中资格认定工作将于5月12日开始,受理时间为5月12日至5月25日(期间节假日除外)。有需要的家长需在受理期内提交申请和相关资料。
今年,随迁子女报考普高的资格认定时限至2020年8月31日止,即截至2020年8月31日,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随迁子女具有东莞市初中阶段三年完整学籍,其父亲或母亲经东莞相关职能部门认定,在东莞具有合法稳定职业、合法稳定住所,并持有在东莞办理的有效《广东省居住证》累计满三年或以上、按国家规定在广东省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累计满三年及以上或在东莞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累计满一年及以上(不含一次性缴费年限)。
因受疫情影响,申请人居住证有效期满但逾期未及时签注或社保费延缴、延期办理等情况的,可特殊处理。其中,申请人所持《广东省居住证》于2020年1月1日后过期,因受疫情影响未及时续办签注的,可认定为有效,且居住年限连续计算;申请人前期正常参保,但受疫情影响导致社保费存在延缴、延期办理情况的,2020年2月至审核期间计入缴费年限。
对资格认定结果有异议可提出复核
按照受理流程,申请人需填写《2020年东莞市异地务工人员子女报考普通高中资格认定申请表》。市教育局提醒,今年的资格审核工作以电子化审核为主,中考报名时,需参加异地中考审核的随迁子女考生,须在中考报名系统中准确录入考生本人、考生父母(或监护人)身份信息,确保报名系统信息与《申请表》所填信息一致。市中招办将在报名结束后从中考报名系统导出相关信息分别发至社保、公安部门进行社保及居住证条件审查。
5月25日前,申请人在读学校接收《申请表》及相关申请证明材料,对申请人所填报信息进行初审;6月10日前,各职能部门审核。申请人的最终认定结果根据其个人提交资料的审核情况,由中考报名系统生成。届时,申请人在规定时间内可凭考生准考证号和密码登录中考报名系统查询个人审核情况。申请人如对资格认定结果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到子女在读学校所在园区、镇(街道)教育管理中心提出复核;6月20日前,市教育部门向社会公示符合资格认定条件的随迁子女名单。
市教育局称,如有申请人在本省外市参保或在东莞办理的有效《广东省居住证》累计不足三年而需补充其他证明材料的,由学校将申请人提供的证明材料汇总后于6月1日前交到各园区、镇(街道)教育管理中心。再由后者根据流程进行审核及确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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