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饮用水水源地一级保护区内违建项目整治完成

惠城区投入1100多万元进行专项整治,确保水源水质安全

来源:南方都市报 作者:杨振华 01-08 00:20

南都讯 记者杨振华  1月4日,惠城区环境保护督察工作协调联络组办公室公示了《惠城区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任务销号评估报告》,惠城区认真对照整改措施清单内的整改任务开展销号工作,并组织相关单位对整改任务完成情况开展评估,2020年12月底前镇级饮用水水源地一级保护区内的违法建设项目已完成整治,提高了饮用水水源地的环境管理水平,确保了水源水质安全,惠城区饮用水水源地环境整治取得较好的阶段性成效。

要求年底完成保护区内

违法违规项目清理整治

根据中央环保督察2018年“回头看”及固废专项督察“整改任务”第二十七个问题,即“在饮用水水源保护区违法违规项目清理工作中,惠州、湛江、阳江、云浮、汕头等十多个地市未按要求制订水源一级保护区违法违规项目清理整治方案,至今还有项目未按序时进度清理到位”。

对于2016年中央环境保护督察指出的饮用水水源一级保护区违法违规问题,省生态环境厅督促指导广州、汕头、韶关、惠州、湛江、清远、潮州按要求制定或完善专项清理整治方案,全面排查梳理问题清单,细化整治措施,明确完成时限、责任单位和责任人,于2018年11月底前由市政府印发实施。

各地级以上市党委、政府严格落实主体责任,进一步加大清理整治力度,全面清理全市饮用水水源保护区违规项目。对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内违法项目进行全面排查清理,市级饮用水水源一级保护区内违法建设项目于2018年12月底前完成整治。县级饮用水水源一级保护区内违法建设项目于2019年12月底前完成整治;饮用水水源一级保护区内违法建筑于2020年12月底前完成整治。对于新发现问题,发现一宗清理整治一宗。

惠城生态环境分局作为主体单位,江北、水口、汝湖、马安、横沥、芦洲镇(街道)党委、政府(办事处)等单位配合,要求在2020年年底,按期完成饮用水水源一级保护区内违法违规项目清理整治,着力消除饮用水水源环境安全隐患,保障饮用水水源水质安全。

清理建筑物62宗

清拆面积约23900平方米

2018年3月全国饮用水源工作视频会议召开以来,惠城区委区政府组织属地镇(街)、各职能部门共出动2000多人(次),投入资金1100多万,动用大型钩机19台,搬运车30辆,吊车4辆,10余艘平板船、警界船、保洁运输船等设备,对饮用水源保护区存在的环境问题进行专项整治工作。

截至目前,新增饮用水源标志牌、警示牌174个,新建隔离设施围网约20000多米。清理饮用水源一级保护区的建筑物62宗,清拆面积约23900平方米。对约200户居民生活污水进行集中收集,新建截污管网约13.5公里。清拆沿岸简易码头5个、钓鱼桩台111个,清理沿岸垃圾约15吨。惠城区饮用水水源地环境整治取得较好的阶段性成效。

2018年11月30日,惠城市政府印发了《县级及以上饮用水水源一级保护区违法建筑及建设项目专项清理整治方案》,方案中细化了问题清单、整治措施,明确完成时限、责任单位和责任人,每月定期向上级有关部门报送进展情况。

惠城区政府根据省、市关于开展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保护专项排查工作的部署,制定了《惠城区集中式饮用水源保护区专项排查工作方案》《惠城区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环境问题整改工作实施方案》等多项方案。在全区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范围内深入开展专项排查,建立环境问题清单,明确责任单位、责任人、整改措施及时间节点等,确保整治工作责任明确、落实到位。2018年12月底前市级饮用水水源一级保护区内的违法建设项目已完成整治。

市级、县级、镇级项目整治均已完成

为全面彻底抓好县级饮用水水源地存在问题整改工作,惠城区委、区政府多次召开会议研究部署,按照“一个水源地、一套方案、一抓到底”的原则,对清单内存在的环境问题再次进行摸排,建立环境问题清单,重新制订印发了《惠州市水口下源东江饮用水水源地环境问题整改工作实施方案》,方案明确责任单位、责任人、整改措施及时间节点等,确保整治工作责任明确、落实到位。2019年12月底前县级饮用水水源一级保护区内的违法建设项目已完成整治。

同时,按照最严格的标准对饮用水源保护区进行管理,层层落实监督管理属地责任,及时发现和解决饮用水源保护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隐患。督促各职能部门发挥部门职责,惠城生态环境分局负责指导,属地镇(街)发挥属地责任组织实施,细化责任,分片到人,设立专职巡查队伍,每天对饮用水源保护区的界碑界桩、警示标志牌、围蔽设备等进行巡查和常态化巡防管控,对现场发现的环境问题立即整改;对损坏的设施及时维护、修复到位;对违法闯入、游泳、垂钓人员和车辆立即处理,对较大违法行为要及时报告以确保饮用水水质安全。2020年12月底前镇级饮用水水源地一级保护区内的违法建设项目已完成整治。

至此,惠城区已按《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规范化建设环境保护技术要求》,完成了市级、县级、镇级饮用水水源一级保护区内违法建设项目及建筑问题的清理整治,提高了饮用水水源地的环境管理水平,确保了水源水质安全,惠城区饮用水水源地环境整治取得较好的阶段性成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