私占公共车位 治理难点何在

今年1月1日起,中山市正式实施《中山市停车场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对占用、妨碍道路临时停车位的违法行为,作出明确处罚规定。《条例》实施七月余,私占公共车位现象是否有所遏制?连日来,南都记者走访了中山市主城区内大街小巷,发现私设地锁等情况大为减少,但各种“花式霸位”仍然存在。中山市城管和执法局相关负责人称“容易反弹,是目前一个棘手的问题”。私占公共车位,治理难点何在?该如何破解?南都中山读本就此话题,邀请各方代表建言献策。
出台条例破解私占公共停车位难题
据2019年10月公开数据显示,中山市主城区停车位需求约为33.6万个,供给量约为21.3万个,缺口达到12.3万个。与此同时,机动车上牌量每年增长12%,远远高于车位供给的增幅。由此不难看出,近年来,中山范围内道路上屡见不鲜的车辆违章停放、私人霸占公共停车位现象,既有个别车主为一己私利不顾公共利益的主观原因,也有停车位缺口大导致一位难求的客观因素。
对于私占公共停车位的行为,今年开始实施的《条例》第四十条明确规定:占用道路临时停车泊位,或者阻挠、妨碍道路临时停车泊位的使用,或者占用无障碍停车泊位或者设施的,由中山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责令限期改正;拒不改正的,由中山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按照每个停车泊位500元标准处以罚款。在道路临时停车泊位上从事车辆清洗、装饰、修理等经营性活动的,由城市管理综合执法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可以处5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罚款等。
城管部门每周至少两次联合整治行动
从今年年初开始,中山市城管办又依据《条例》,制定了《2020年中山市违法占用城市道路联合整治行动工作方案》,自4月20日起组织开展联合整治行动,主要针对临街商铺门前占道经营、堆放杂物、搭花基、砌台阶、装地锁、摆放广告牌,路边洗车、占道修车、私设停车场,擅自划设道路临时停车泊位等7种违法行为开展整治。
整治行动包括3个关键词:“地毯式”排查、“部门联动”、“高频次”行动。中山市城管和执法局四级调研员邓国庆表示,“现在最主要难点是容易反弹”,因此,高密度、高频次的行动,是目前城管部门打击违法占用道路的重要手段。“现在相关联合整治行动每周都不少于两次”,邓国庆说。
根据《条例》,公安交警部门负责中山市停车场统筹管理工作。南都记者了解到,近年来,中山交警部门对中心城区路内停车位进行了摸底调查和适当调整,包括在银通街等12条道路清除停车位111个,在江湾路等11条道路增加停车位198个(其中限时停车位33个),在西河东路等35条道路重新规范调整停车位1387个。
“从长远来看,希望在多部门合力下,规划好建设好机动车停车场,缓解重点区域和街道车位难求的问题”,邓国庆认为,通过规划建设,缩小重点地段的停车位缺口,是减少私人霸位的一个关键所在。
□文/吕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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