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故意伤人被判赔12万 服刑期满后玩“失踪”

斗门法院承办人苦追10年,终为申请人讨到执行款

来源:南方都市报 作者:袁平峰 04-23 00:50

酒吧内一场争吵,张某持啤酒瓶殴打王某致重伤,随后被法院判决领刑3年赔偿12万余元。但在服刑期满后,张某玩“失踪”,而因受伤导致生活艰难的王某一度靠司法救助金过活。与此同时,经手案件的斗门法院多个承办人从未停止查找张某,日前在执行人员的不懈努力下,一宗十年的执行难案终于化解。

故意伤人

男子领刑3年赔偿12万余元

2008年4月,张某与朋友在斗门乾务镇某酒吧娱乐,因朋友走错房间与他人发生争吵,张某遂持啤酒瓶殴打王某致其颅脑损伤。经法医鉴定,王某损伤程度为重伤,伤残九级。2008年12月,张某以犯故意伤害罪,被斗门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三年。

2009年、2010年,王某先后两次起诉张某、酒吧经营者黄某,要求张某、黄某赔偿医疗费、伤残赔偿金、误工费等费用,斗门法院经审理后判决张某赔偿王某医疗费等各项费用共计12万余元,黄某在其中3.6万余元范围内承担补充赔偿责任。

服刑期满

逃避执行多年来下落不明

一审判决生效后,该案进入执行程序。斗门法院先后从被执行人黄某处执结了其应承担的赔偿金额本息合计3.8万余元,从张某的村分红中扣划了1.4万余元,剩余7.2万余元的执行款,张某一直未给付。

2010年以来,斗门法院依法对被执行人张某的银行账户、不动产、车辆甚至社保缴费情况不断地进行查控,均未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供执行的财产。2011年张某服刑期满,但他出狱后却玩起了失踪,电话和住址都找不到人。

经手案件的多个承办人从未停止查找,同时请求公安机关协助查找,但穷尽措施仍未找到被执行人张某和财产线索。

其间,申请执行人王某因受伤导致生活艰难申请司法救助,考虑到王某的实际困难,斗门法院为其发放了3万元司法救助金。

苦追10年

法院终为申请人讨到执行款

今年春节前,承办人终于通过被执行人张某的家属得知张某要回珠海的消息,这桩执行难案看到了一丝曙光。不久,五山派出所通知斗门法院已找到被执行人张某。

收到消息后承办人连夜会见了张某,告诫张某规避执行将面临司法拘留,甚至会追究刑事责任。张某悔悟表示:“这些年东躲西藏,不敢好好做工,不敢使用银行卡、微信、支付宝,就怕被法院发现把钱扣走。如果我早点主动还钱,哪怕是一个月还1000元,也早还清了债务,不用受这十多年的苦日子了。”

在承办人的主持下,申请人王某最终与被执行人张某达成了分期还款协议,张某于协议当天支付给王某10000元,并约定余下本息66000元于2020年12月31日前全部履行完毕。一宗十年的执行难案终于化解。

采写:南都记者 袁平峰

通讯员 黄叶 谭志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