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写不完 你今天就去跳楼!”
珠海一父亲“家暴”妻儿被判离婚,并支付损害赔偿1万元
暑假来临,“神兽”们开启“家里蹲”模式,督促孩子学习的“指挥棒”交到了父母手上。不辅导作业“父慈子孝”,一辅导作业“鸡飞狗跳”。当身边人都“鸡娃”不止,父母难免内心焦灼,但教育孩子的方式方法,却不一定人人都能得其要领。近日,珠海香洲法院就审理了一宗因父亲吼骂孩子引发的离婚纠纷。
家暴
一父亲拿黑鞭大声吼骂,孩子边哭边做作业
阿浩和阿诗于2008年结婚,儿子小哲8岁,正上三年级。2022年,阿诗向香洲法院起诉,要求与阿浩离婚,态度非常坚决。
阿诗表示,阿浩经常对她和小哲有家庭暴力行为,让小哲身心受伤,小小年纪已经开始有离家出走、抗拒学习等行为。除了诉请与阿浩离婚以外,她还要求阿浩支付精神损害抚慰金2万元。
阿诗向法庭提交了7段视频和音频,视频的主要场景都是阿浩在辅导小哲做作业。其中一段视频中,阿浩手拿黑色鞭状物站在小哲身边大声吼骂,小哲则坐在桌前,边哭泣边做作业,整个过程中都不敢说话。另外一段视频中,阿浩对小哲说了“你小还可以哭,等大了哭人家说你神经病,只能去死!”“写不完你今天去跳楼就可以了!”等与学习无关的内容。阿诗还提供了小哲被打后的照片,照片中小哲手臂、腿部均有大片淤青。
阿浩在庭审中辩称,阿诗从一年前就开始用手机拍摄他管教儿子的场景,认为她是有计划的,因为被她激怒了,才把情绪发泄到孩子身上。阿浩同意离婚,但要求由他来抚养小哲。
审理
法院支持母亲主张孩子的抚养权
香洲法院经审理后认为,本案中,阿浩在辅导孩子作业时,手持鞭状物在旁,长时间采用恐吓、谩骂方式,这种暴力程度对一个成年人都足以造成精神侵害,更毋论对一个年仅八岁、且不具备反抗能力的孩子。阿浩的行为已经超出了正常管教孩子的范畴,更多是为了发泄自己的愤怒,属于家庭暴力。
虽然阿诗没有提供证据证明阿浩对她本人实施家庭暴力,但对于一个母亲来说,看到自己的孩子遭受这种对待,都是伤在儿身、痛在母心。阿诗因此要求离婚,符合法律规定,应予准许。基于阿浩对小哲的暴力教育,为防止家庭暴力代际传递,由阿诗抚养小哲更有利于孩子身心健康,阿诗主张小哲的抚养权,法院予以支持。关于阿诗要求阿浩支付精神损害抚慰金2万元的诉请,法院酌定阿浩向阿诗支付损害赔偿1万元。
为了让阿浩充分认识到自己在教育孩子过程中的不当之处,承办法官在庭审和判决中对阿浩开展了全面深入的家庭教育指导。收到判决书后,阿浩没有提起上诉,也没有纠缠阿诗和小哲。
采写:南都见习记者 陈栋 通讯员 肖辉燕 梁倩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