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市交通运输局联合南都推出“星期四记路仪”栏目,直击违规违法占道挖路施工现场。

南都讯 记者张小玲 近年来,深圳市城市道路反复开挖问题对市民生活造成较大困扰。特别是随着全市轨道交通建设、燃气管道旧改和水源保护雨污分流等民生工程全面开展,占用挖掘道路情况越发严峻,由此带来的噪声、扬尘、交通拥堵现象更为突出。深圳市交通运输局近日透露,正研究建立占用挖掘道路审批诚信管理制度,除按法律法规进行处罚外,还将列入诚信黑名单,通过不予受理或不予许可占用挖掘道路申请、禁止建设单位或施工单位参与该局政府投资项目招标等措施对其进行联合惩戒。已纳入2020年度深圳市道路挖掘计划的施工计划共10956项,涉及工程项目3767个,涉及道路4373条。
代表建议
统筹占道施工审批 加大处罚力度
2019年4月9日下午,深圳召开市人大代表建议交办会议,道路反复开挖和学前教育被列为重点建议,移交给深圳市人民政府重点办理。经调研发现目前市政工程的反复开挖建设现象时有发生,不仅造成投资浪费,还对市民的日常工作生活以及出行造成不可避免的影响。
为减少工程建设的反复开挖,今年深圳市两会期间,市人大代表胡桂梁建议,结合管线规划,同步建设或预埋管道,避免资源浪费。由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主持编制未来10年至20年的相关管线规划,当建设单位在进行道路的改造提升时,根据相关管线规划进行管道扩容或预埋,有条件的地方设置干线、支线综合管廊,条件受限的位置考虑设置缆线管廊,条件非常困难的地方考虑多预留一些PVC管道,以避免工程完工的3-5年内,由于管线扩容而导致的。道路需要进行二次开挖施工,带来资源浪费及不良社会影响。
目前道路反复开挖的主要原因主要系各管线部门各自为政,缺少必要的沟通和规划论证,缺少统筹单位而导致的,胡桂梁建议各管线部门需根据自身的发展需要,提出施工要求,由交通主管部门统筹施工占道审批,加强施工管理,以避免不同单位对道路进行反复破挖。由于市政道路管线众多,难免存在应急抢险等情况,应充分授予交通主管部门相应权力,对明显不属于应急抢险的管道施工等事宜进行处罚,以加强施工监管,减少民怨。
对于不按申报计划进行野蛮施工导致工程反复开挖的,胡桂梁建议对施工单位加大处罚力度,提高经济处罚额度;如采取罚款类措施后仍拒不整改到位的,建议列入项目禁入黑名单,禁止该施工单位参与政府投资项目的投标工作,提高处罚效果等。
部门回应
纳入2020年度道路挖掘计划10956项
为加强城市道路占用挖掘管理,深圳市交通运输局表示,将从加强规划管理、加强计划统筹、加强违法处罚、加强诚信管理等方面加强路政管理,解决深圳道路反复开挖问题。在新建、扩建、改建市政道路和进行道路品质提升工程时均充分征求各管线建设单位建设需求,在规划和设计阶段将管线纳入道路工程统一实施。同时市规划主管部门在对各道路建设单位的新建、扩建、改建市政道路项目进行规划审批时,均要求道路建设单位在规划设计及建设时按照各管线规划要求,对建设道路下面的地下管线进行同步设计、同步建设。最大程度地避免工程完工后,由于管线扩容而导致的道路二次开挖施工带来资源浪费及社会不良影响。
由市交通运输局牵头制定的《深圳市占用挖掘道路管理办法》(下称“《管理办法》”)已于2020年3月印发。《管理办法》中明确占用挖掘道路进行施工活动实行计划管理,市交通运输管理部门根据年度道路工程、轨道交通、各类管线等涉路施工活动需求和道路现状编制道路挖掘年度计划并公示。
2020年度道路挖掘计划统筹工作已基本完成,据统计,深圳市交通运输局共收集到全市各工程建设单位报送的道路挖掘施工计划13117项,涉及工程项目4189个,涉及道路4699条。经统筹协调,纳入2020年度深圳市道路挖掘计划的施工计划共10956项,涉及工程项目3767个,涉及道路4373条。
《管理办法》中要求因既有地下管线发生管道爆裂、燃气泄漏、通信或电力中断或因地下管线故障造成路面塌陷等突发情况,地下管线产权单位或其委托运营维护单位需要紧急占用挖掘道路进行抢修或者探查事故原因的,应当立即向市交通运输管理部门报告;需要先行占用挖掘道路实施抢修作业的,但应当在事故发生时起24小时内补办占用挖掘道路行政许可。对于明显不属于应急抢修的工程提前开工的,深圳市交通运输局将视为无证开挖,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进行查处。
市发展改革委等主管部门将在立项等环节要求人大代表、社会监督员一起审议项目立项的必要性;市交通运输局将加强与各产权单位的沟通协调,建立信息共享机制,及时掌握各类工程建设标准及要求,在设计、施工等阶段统筹研究,加强项目工程建设,减少施工扰民。
焦点
建议:“加大处罚力度,设置项目禁入黑名单,避免野蛮施工”
对违法施工进行联合惩戒
对“加大处罚力度,设置项目禁入黑名单,避免野蛮施工”的建议,深圳市交通运输局表示,正研究建立占用挖掘道路审批诚信管理制度,对存在不申报计划或未按计划施工、未经许可擅自施工、超出许可范围和期限施工等违法行为的,除按照法律法规进行处罚外,该局还将根据情况将其列入诚信黑名单,通过不予受理或不予许可占用挖掘道路申请、禁止建设单位或施工单位参与该局政府投资项目招标等措施对其进行联合惩戒。
建议:“加大统筹力度,所有管线需同步建设,避免各自为政”
多功能智能杆立杆管理共享
对“加大统筹力度,所有管线需同步建设,避免各自为政”的建议,市交通运输局在编制年度道路挖掘计划时,要求各工程建设单位应协调施工计划,尽量将同一路段的工程集中在同一时间内进场施工。同时《管理办法》中明确“在已建多功能杆的道路上设置同类杆件的或在已建有地下综合管廊的道路上敷设同类管线的,市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应不予占用挖掘道路许可”。
同时对于代表建议中提及公安部门杆件未与多功能杆合并的问题,市公安局积极配合市工信局制定了深圳多功能智能杆立杆管理共享机制以及相关标准,并参与在福田区侨香路段开展多功能智能杆试点工作,但在试点过程中仍存在技术壁垒暂未攻破,如:存在“灯下黑”等情况,导致视频在夜晚灯光下无法使用;杆体防水等级未达到要求,容易造成视频损坏。
市公安局在2015年至今先后开展了视频三期及雪亮工程四期建设工作,新建立杆超过6万根,目前相关杆体均未达到报废年限,如马上改造成多功能智能杆将耗费大量资金。为进一步推动合并至多功能杆工作,市公安局将按照能合尽合的原则,逐步将一类点视频迁移至已符合安装视频的多功能智能杆上,并继续配合市工信局开展多功能智能杆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