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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法:防止利用刑事手段干预经济纠纷

坚决禁止超标的查封财产,严格区分企业家个人合法财产和违法犯罪所得

来源:南方都市报 作者:宋承翰 01-20 01:45

“坚决纠正涉产权冤错案件,坚决防止利用刑事手段干预经济纠纷。”1月18日,全国高级法院院长会议在北京召开,最高人民法院院长周强发表讲话。周强表示,要依法惩治腐败犯罪,认真贯彻监察法和修改后的刑事诉讼法,准确适用缺席审判制度,促进反腐败斗争深入开展。

坚决纠正涉产权冤错案件

南都记者了解到,对于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最高法院作出了多项部署。在谈及支持民营企业发展时,周强表示,要坚决禁止超标的查封财产,严格区分企业家个人合法财产和违法犯罪所得,依法保护民营企业和企业家合法权益。

去年10月,世界银行发布《全球营商环境报告2020》,中国营商环境排名上升至全球第31位,比2018年提升15位,有关司法指标大幅提高,其中“司法程序质量”指标排名全球第一。

营商环境排名的提升,与一系列改善营商环境文件的出台不无关系。去年12月,政策再次加码,中共中央和国务院发布《关于营造更好发展环境支持民营企业改革发展的意见》(下称《意见》)。这份文件强调要健全平等保护的法治环境。

在今次召开的会议上,周强再次提及《意见》中的一些措施,并强调要严格落实《意见》,健全支持民营经济发展的法治环境,依法保障民营企业平等使用资源要素。

周强表示,坚决纠正涉产权冤错案件,坚决防止利用刑事手段干预经济纠纷,坚决禁止超标的查封财产,严格区分企业家个人合法财产和违法犯罪所得,依法保护民营企业和企业家合法权益。

对于近期颇受关注的知识产权领域,周强提出,要加大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力度,深入推进“三合一”审判机制改革,加强知识产权法院体系建设,严格落实惩罚性赔偿制度,推动制定知识产权诉讼特别程序法,加强商业秘密保护,服务创新驱动发展。

去年,“视觉中国”等互联网版权侵权事件,以及多次曝光的手机APP违规收集个人信息等事件多次引起公众关注。

在此次会议上,周强表示,要处理好数字权利保护与数字经济发展的关系,依法保护个人信息,服务和保障数字经济发展。

准确适用缺席审判制度

惩治腐败犯罪也在此次会议上被提及。周强表示,要依法惩治腐败犯罪,认真贯彻监察法和修改后的刑事诉讼法,准确适用缺席审判制度,促进反腐败斗争深入开展。

周强提到的缺席审判制度,在2018年被写入刑事诉讼法。

所谓缺席审判,指的是即使在犯罪嫌疑人本人不到庭的情况下,司法机关可以按照特别程序,依法起诉、审判,并在证据确凿的情况下,依法判决其是否有罪。

为何要设立缺席审判制度?据南都此前报道,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刑法室主任王爱立曾介绍,建立刑事缺席审判制度,对推动司法机关积极履职、丰富惩治犯罪的手段、促进反腐败国际追逃工作来讲,都有着积极的意义。

“在反腐败工作当中,有一些人以为国外是避罪的天堂,进行贪污、贿赂犯罪以后,携款到国外企图逃避法律惩罚。”王爱立称,针对有一些人在境外,但是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的案件,要做出否定性的评价,不能够让腐败分子逍遥法外。

准确把握审判瑕疵和违法审判界限

“要健全法官惩戒制度,完善问责制度体系,准确把握审判瑕疵和违法审判的界限,支持保障司法人员依法履职。”周强在讲话中强调。

法官惩戒制度旨在针对审判中违反法律法规,实施违反审判、职责的行为,并依照相关规定予以惩戒。

去年初,最高法曾发布《关于深化人民法院司法体制综合配套改革的意见》,提出设立最高人民法院法官惩戒委员会,推动在省一级全面设立法官惩戒委员会。随后,多个省份相继成立法官惩戒委员会。

在去年中召开的一场会议上,最高法相关负责人强调,各地法院要完善违法责任追究制度。要坚决杜绝关系案、人情案、金钱案。对贪污受贿、失职渎职、以案谋私和充当诉讼掮客的,一律严肃查处。

在今次召开的会议上,周强再次表示,要以零容忍态度严惩司法腐败,坚决清除害群之马,确保公正廉洁司法。

在谈及放权与监督的关系时,周强表示,那些认为监督就是干预、批示就是违规、法官就要独立,进而排斥监督管理,排斥民主集中制,甚至排斥党的领导的观点,都是完全错误的,必须坚决予以纠正。

“关键就是一条,放权不等于放任,信任不代替监督,既要有序放权,又要有效监督,要在二者的辩证统一中实现公正司法。”他说。

周强强调,要在全国法院营造出以铁面无私、秉公司法、不偏不倚、不枉不纵为荣,以请托和以权谋私为耻的廉洁风气。

周强还表示,要落实法律适用分歧解决机制实施办法,从制度和机制层面推动解决裁判尺度问题。

南都记者 宋承翰 发自北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