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院安检是权宜之计,遏制伤医需根本之策
7月1日起,北京市新通过的《北京市医院安全秩序管理规定》(以下简称《规定》)将施行。明确了殴打伤害医务人员、携带刀具、聚众滋事等七大类严格禁止的侵犯医务人员安全、扰乱医院安全秩序的行为。同时规定,医院将建立安检制度,受到暴力威胁时,医务人员可暂停诊疗。
暴力伤医事件频发,医护人员的生命安全亟须得到更有效的保障。中国医师协会2015年发布的《中国医师执业状况白皮书》数据显示,59.8%的医务人员受到过语言暴力,13.1%的医务人员受到过身体上的伤害,仅有27.1%的医务人员从未遭遇过暴力事件。2018年的白皮书则显示,62%的医师发生过不同程度的医疗纠纷,66%的医师经历过不同程度的医患冲突。
在这样的背景之下,《规定》首次明确赋予医务人员“避险权”,提出医务人员人身安全受到暴力威胁时,可以采取避险、防卫等保护措施,暂停诊疗;所在科室应立即启动应急处置预案,报告公安机关,保护医务人员和就诊人员安全。为了保障医护人员的人身安全而赋予“避险权”,不难理解,但赋予权利的同时,必须要有考虑周到的细则与严谨的执行规则,否则,一方面,可能会让“避险权”沦为纸上谈兵,医院都不清楚什么时候可以实行“避险权”,就很难顺畅使用;另一方面,如果没有严谨的执行规则,一旦需要实行“避险权”的时候,很容易产生混乱,难以保护医护人员安全的同时,还可能造成比预计更长时间的诊疗中断,为医患都带来危险。
同时,在医院设立安检,此前已被当作其中一种解决暴力伤医的方式而提出。如今,北京率先尝试,如何在实践中让安检发挥实效,切实保护医护人员的安全,避免对患者就医带来过多不便,都是必须要考虑的。
在医院设立安检,没有经验可循,更需要考虑周详,并在实践中不断优化调整。无论形式如何改变,医院安检都必须不忘初衷,就是在不影响医院诊疗效率的情况下,保障医护人员的安全。禁止携带、没收违禁品以及罚款等,都只是围绕这一原则而设的手段,这些手段都应该在实践中不断改善,效果不好的就要及时改变甚至换掉,切勿让医院安检沦为形式主义的做法。
各方都需要明白,解决暴力伤医频发的问题,不可能只靠安检。安检只是为医护人员提供更多保护的一道屏障,更多起到的是一种威慑作用。医院还需摸索其他措施,配合安检,更好地保护医护人员的人身安全。如果有了安检,就对安保放松警惕,或不加设其他保护措施,只会弄巧反拙,医护人员也很难得到保障。
更重要的是,安检只能治标,并不能治本。解决暴力伤医问题,要有更深的思考。其中,患者保持理性信任医生尤为重要。在互联网信息庞杂的今天,勿以搜索引擎的答案为真理,需要尊重专业。更要清楚的是,无论如何,暴力伤医都是不能被容忍的,因为那是违法甚至犯罪。
伤医事件之所以发生,个案情况有所不同,对涉及违法犯罪的伤医行为严肃处理,会起到一定的震慑作用。医护人员不应在危险中度日,铲除暴力伤医滋生的土壤是长远目标,而以严谨、高效的安检措施来保障医护人员的安全,则不失为明智的权宜之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