治理虚假短视频乱象平台要担起责任
短评
近日,一段广东茂名“夫妻刚办完离婚手续走出民政局,妻子晕倒丈夫冷眼离开”的短视频在网上传播,很多人表示视频中“丈夫”的做法太让人寒心。9月4日,广东省茂名市网信办公布了另一个角度的监控视频,以证明这段视频实际上为摆拍。
不得不说,这样的“乌龙”在短视频领域已经越来越常见,让人不禁思考,短视频领域是否已经走得太远,偏离了内容生产的良善轨道。远的不说,就在不久前,一段“女孩考上清华后跪谢父母”的视频让网友纷纷点赞。然而,事后却发现,该账号曾发布多条类似视频,父亲的身份一会儿是工地上的工人,一会儿是拾荒者,一会儿又变成植物人,这足以证明,这纯粹是一场摆拍技巧下编造剧情消费网民同理心的闹剧。
对于新闻或纪实影像工作者来说,摆拍是行业大忌。随着媒介内容的供应方不断增多,短视频生产者也加入其中,但与前者的工作模式不同,后者生产工艺中的一种重要方式就是要依靠“伪纪录片式”的制作工艺去摆拍,进而制造戏剧效果。对于消费媒介内容的用户来说,大多没有鉴别这两者区别的能力,或者说这种能力因为摆拍内容的真实性暧昧不清,却因符合了用户的某种情感期待而被接受。
用户接受的具体表现便是点赞+转发,但是,虚假内容被点赞转发产生的直接后果是对公众情感的消费,并可能在后续造成公共资源的浪费。新周刊对虚假视频的报道中总结了两种虚假视频的生产技巧,第一种便是以路人视角编造剧情,第二种则是伪造“监控视频”,这正好是近一段时间以来,虚假视频扰乱网络空间秩序典型案例所采用的惯常手法。
值得注意的是,否定某些虚假视频并非否定短视频市场“摆拍”的生产方式,并非说否定虚构创作,而是说一些与社会生活息息相关的问题不适合被拿来消费炒作,这些虚假视频既不反映现实,也不解决问题,反倒有可能成为激起群体对立,消解真实情绪的助推者。要知道,网络空间也是公共空间,与现实的关系紧密无间。当这些虚假视频在引发社会广泛关注后,势必会影响现实中公共部门的工作走向。例如,今年7月份,某自媒体为博流量以“监控”的视角自编自导了抢小孩视频,此事最后惊动当地警方核实是否真的在辖区发生抢小孩案件。在证实此事为虚假视频后,视频制作方也被警方约谈。
虚假短视频消费了公众,却肥了创作者的腰包。有从业者表示,一条几十万甚至近百万阅读量的现象级视频,就能为这个视频的制作者带来几十万元的收益,这或许也是为什么虚假短视频生命周期不长,却总有人乐此不疲生产的原因。这样的乱象有必要被纠正,平台应担起责任,“不违法不违规就不干预”显然不是正确的态度,否则便无法解释“不违法不违规”,为拍短视频在地铁劈叉的网红们为什么会收到行政警告。
曾经,极限运动短视频因为生命的逝去推动了平台在带有潜在危险性的视频中加注“切勿模仿”的提醒。如今,当虚假短视频的负效应越发显现,平台对此应该足够敏感负起责任,而这不妨就从修改视频生产发布规则,加注视频标签提醒开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