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严打长江流域非法捕捞 三个月破刑案超三千起

全国公安机关抓获犯罪嫌疑人4838名,查获渔获物7.7万余公斤

来源:南方都市报 作者:蒋小天 09-30 01:59

南都讯 9月29日,公安部于京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近三个月打击非法捕捞犯罪取得的初步成效。此前6月29日,公安部曾会同农业农村部召开视频会议,就联合开展打击长江流域非法捕捞专项整治行动进行动员部署,并聚焦打击犯罪工作,专门下发工作方案,组织沿江各地和长江航运公安机关,开展为期三年的打击长江流域非法捕捞犯罪“长江禁渔”行动。

发布会披露,截至目前,全国公安机关已侦破非法捕捞刑事案件3292起,抓获犯罪嫌疑人4838名,查扣涉案船只1500余艘、非法捕捞器具2.3万余套,查获渔获物7.7万余公斤,对非法捕捞违法犯罪形成强大震慑,为长江禁捕工作提供有力支撑。

公安部挂牌督办案件全部告破

长江是我国重要生态宝库,是经济发展的重要支撑,极具保护价值,同时也是世界上水生生物多样性最丰富的河流之一,很多水生生物为长江独有,非法捕捞严重破坏长江流域生态环境。为扭转近年来长江流域生态环境恶化趋势,按照党中央和国务院的决策部署,自2020年1月1日起,长江流域332个水生生物保护区全面禁止生产性捕捞;2021年1月1日起,长江干流,岷江、沱江、赤水河、嘉陵江、乌江、汉江、大渡河等重要支流,以及鄱阳湖、洞庭湖等通江湖泊将实施暂定为期10年的常年禁捕。

严厉打击长江流域非法捕捞犯罪,今年6月,公安部会同农业农村部开展为期三年的“长江禁渔”专项行动,据公安部治安管理局局长李京生透露,过去三个月专项行动开展以来,从案件侦办来看,沿江各地和长江航运公安机关侦破的非法捕捞刑事案件数量,已是去年全年侦破案件数的1.5倍。“侦破案件的大幅上升,既是公安机关加大打击力度的成果,也客观反映了当前长江流域非法捕捞犯罪多发高发的问题在一些地方仍然不同程度存在,而且容易出现反弹,全面落实禁捕仍需加倍努力。”李京生说。

据了解,为进一步严打长江流域非法捕捞犯罪,公安部采取挂牌督办方式,目前首批挂牌督办的100起重点案件已全部告破,并深挖关联侦破相关案件11起,抓获犯罪嫌疑人295人。近日,公安部再挂牌督办第二批55起重点案件。李京生称,将督促各地强化警种协同作战,切实深挖彻查,将打击效果“由江到岸”“由捕到销”延伸,全力摧毁犯罪团伙和组织网络,斩断“捕运销”犯罪链条。

对长江流域非法捕捞“一案七查”

长江捕鱼涉及14个省,水域线长面积广,一些地方多年来形成消费“江鲜”的习惯短时间难以改变。虽然如今已明令禁捕,不允许非法渔获物上市交易,但仍存在非法捕捞运输销售的地下产业链,一些实体店铺、电商平台仍公然售卖禁用渔具。

公安部治安管理局副局长张晓鹏分析,当前长江流域非法捕捞犯罪呈现多个特点,从作案人员看,团伙案件占有一定比例,有的已经形成了非法捕捞、运输、销售的地下产业链。从作案时间看,以夜间为主,职业化的犯罪团伙为了逃避打击,多在夜间作案。从作案水域看,涉及面广且分散,长江干流和重要支流的水陆联通平缓地带鱼群相对密集,案件也比较多发,部分水生生物保护区的野生鱼类价格较高,非法捕捞案件屡有发生。从作案手段看,电捕网捕作案多,传统“电、毒、炸”三种禁捕方式中,电鱼仍占有较大比例。此外,使用“地笼”、“密眼网”等禁用渔具非法捕捞案件多发高发,犯罪团伙利用电捕网捕等禁用的工具和方法作案对长江渔业生态造成了严重危害。

张晓鹏称,为了进一步提升刑事打击的效能和针对性,公安部对非法捕捞案件明确提出“一案七查”的要求,即嫌疑人身份必查、渔具来源必查、船舶类型必查、动态特征必查、贩销渠道必查、犯罪所得必查、隐案积案必查,力争将每起案件打深打透。下一步,公安机关将紧盯团伙作案,以及猎捕、收购、运输、出售珍贵濒危水生野生动物等行为,坚决斩断地下产业链,摧毁职业化非法捕捞犯罪团伙。

采写:南都记者 蒋小天 发自北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