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让托管班不变形,监管就不能松懈
暑期临近,为满足广大家长需求、解决学生暑期“看护难”问题,日前教育部印发了《关于支持探索开展暑期托管服务的通知》,引导支持有条件的地方积极探索开展暑期托管服务工作。《通知》明确,暑期托管服务坚持学生自愿参加,鼓励有条件的学校积极承担学生暑期托管服务工作,地方教育部门和学校要积极引导和鼓励教师志愿参与学生暑期托管服务,不得强制,对志愿参与的教师应给予适当补助。
这个暑假,你的孩子谁来管?多地已经启动了暑期托管服务,有的由地方政府主导、联合社区提供托管,有的地方直接在学校校内提供托管。这种新型的服务让人眼前一亮,但由于是一种新的形式,也难免会产生新的问题。
面对暑期托管服务,不同的人有着不同的疑问。
在老师那里,他们担心自己会不会因此而丢掉了暑假;孩子们则担心暑期托管是否等于增加了一个学期;家长们则困惑,把孩子送到托管班,能给自己孩子带来哪些切实的收获?而社会也在观察,慢慢发展下去,如果名义上叫托管,实则与过去常见的补习并无区别,岂不是换汤不换药?
教育部的《通知》很大程度上澄清了上述疑问。
通知明确了几个原则,一是坚持公益普惠,二是无论老师的参与还是学生的参加,均以自愿为原则,三是明确暑期托管服务内容“以看护为主”,开放教室、图书馆、运动场馆等资源设施,合理提供一些游戏活动、文体活动、阅读指导、综合实践、兴趣拓展、作业辅导等服务,不得组织集体补课、讲授新课。
鉴于上述原则的确立,由于参加和参与属于自愿,孩子们不必担心来了一个“第三学期”,老师们也不必为没有了暑假而烦恼,又因为托管服务“以看护为主”,又设立了“不得组织集体补课、讲授新课”的禁区,那么暑期托管服务就和常见的补习有了质的区别。
然而,托管班的政策是一回事,这些政策能否在实践中不走样不变形,是另一回事。要让接下来的托管班沿着政策的设计方向走,监管肯定不能松懈,否则其确立的几大原则都有可能遭到变通式对待。
媒体注意到,暑假将至,因为遭遇严管,往常热闹非凡的校外培训机构今年大多异常冷清,曾经“一位难求”的暑期线下课程纷纷黯然退场。不过,更为隐秘的家教市场却日渐活跃起来。
收取较高的费用,派出所谓的在职教师,上门进行一对一的学习辅导,在严管校外培训的氛围中实际上是在打政策的擦边球。这样的擦边球会不会同样出现在托管服务中?
名义上老师参与和学生参加均属自愿,但如果真的不参加,会不会付出额外的成本?要求以公益普惠为原则,真到了收费的时候,会不会巧立名目?明确托管服务“以看护为主”,如果塞进一些授课、补习的内容,学生们该如何选择?
面对这么多问题,监管的任务堪称繁重。但即使这样的监管到位,托管班还只能说起到了看管看护孩子的作用,所完成的还只是最基础的职能。因为一个好的托管班不但要看好孩子,同时还应该提供多种多样、丰富多彩的游戏、文体活动,满足学生德育、美育、体育等多元化需求。
“正餐丰富才能少吃零食”,只有切实提高学校教育质量,使学生对知识充满渴望的时候,首先想到的场所是课堂而不是其他,这样的学校教育才称得上成功。与此类似,如果托管班不但安全,而且好玩、有趣,孩子们的参加越来越踊跃,那这样的托管班也才能真正称得上成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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