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2021年国旗及国徽(修订)条例草案》将刊宪
公开及故意侮辱国旗国徽最高判囚3年
来源:南方都市报
08-13 01:50


香港金紫荆广场举行纪律部队步操及升旗仪式。 资料图
南都讯 南都记者从香港特区政府新闻网站获悉,8月11日,特区政府政制及内地事务局向立法会提交《2021年国旗及国徽(修订)条例草案》,草案列明禁止网上侮辱国旗或国徽,违者最高可判囚3年;同时为给警方留出充足调查时间,建议将检控时限延长至两年。该条例草案将于8月13日刊宪,并于18日在立法会首读及二读。
据港媒引述特区政府政制及内地事务局提交的文件,此次修例分六个主要范畴,其中将修改《国旗及国徽条例》第7条,就侮辱国旗或国徽加入更具体的条文,包括禁止“任何人公开及故意以焚烧、毁损、涂划、玷污、践踏国旗、国徽或其图像的方式或以其他方式侮辱国旗或国徽”及“故意发布以焚烧、毁损、涂划、玷污或践踏国旗、国徽或其图像的方式或以其他方式侮辱国旗或国徽的情况,意图侮辱国旗或国徽”。
修例后,不论是在现实生活还是网络中,公开及故意侮辱国旗及国徽的行为均属犯罪,条文订定的刑罚水平维持不变,即最高可处以第5级罚款及监禁3年,与《国歌条例》有关侮辱国歌的刑罚水平一致。
文件还指出,由于侮辱行为可能涉及使用互联网和社交媒体,为给警方留出充足调查时间,草案建议把检控时限延长至警务处处长发现或知悉有关罪行的日期之后一年内,或犯该罪行的日期之后两年内,以较早者为准。
据悉,该条例草案将于8月13日刊宪,并于18日在立法会首读及二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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