紧贴美好生活期盼,落实全过程人民民主
3月8日上午,十三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在人民大会堂举行第二次全体会议,受全国人大常委会委托,栗战书委员长向大会报告全国人大常委会工作。栗战书在报告中指出,一年来,全国人大常委会紧贴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期盼,紧扣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需求,与时俱进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及时反映新时代党和国家事业发展新要求,及时把党的主张通过法定程序转化为国家意志和人民共同行动。
立法是人大的一项重要职责,在推进国家治理现代化的过程中,法律的角色可谓至关重要,在很大程度上影响社会发展进程。2021年,全国人大制定乡村振兴促进法,修改种子法,修订科学技术进步法。初次审议反垄断法修正草案,起草并两次审议期货和衍生品法草案。制定印花税法,现行18个税种中已有12个制定了法律。制定海南自由贸易港法,作出4个授权决定,确保国家发展、重大改革于法有据。面对错综复杂的国际形势、艰巨繁重的改革发展稳定任务,“以高质量立法服务高质量发展”,立法工作要跟上社会发展的步伐,及时回应社会反响热烈的新问题与新呼声。概而论之,就是要“紧贴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期盼,紧扣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需求”。
补齐民生保障法律短板向来都是立法工作的重点。推进强化公共卫生法治保障立法修法工作,制定医师法,初次审议突发事件应对管理法草案;修改教育法,制定家庭教育促进法,两次审议职业教育法修订草案;制定个人信息保护法,起草并初次审议反电信网络诈骗法草案,维护公民在网络空间的合法权益;起草并初次审议妇女权益保障法修订草案,在预防性保障、侵害处置、救济措施、责任追究等方面完善相关规定。
完善“爱国者治港”原则,为香港稳定发展提供坚实法律保障。修订香港基本法附件一和附件二,形成一套符合香港法律地位和实际情况的民主选举制度。新选举制度推动爱国者治港落地,从政治上、制度上根本性地推动香港形成以宪法和基本法为基础、真正落实“一国两制”的良政善治,为今后香港长期繁荣稳定并融入国家发展大局奠定了基础。
宪法的生命在于实施,宪法的权威也在于实施。2021年,全国人大常委会行使解释宪法、监督宪法实施职权,主动审查行政法规、监察法规、地方性法规等规范性文件1921件,研究处理公民、组织提出的审查建议6339件,共推动制定机关修改、废止法规和司法解释1069件。按照“有件必备、有备必审、有错必纠”的原则,纠正违宪违法行为,维护国家法治统一。
高质量立法一方面要对社会热点、难点问题及时作出回应,另一方面要在立法各环节充分体现民主。人大是民主民意表达的平台和载体,过去一年,34件法律草案通过中国人大网公开征求意见,共收到108221人次提出的475245条意见。报告显示,2021年,全国人大共建立22个基层立法联系点,覆盖全国三分之二省份。增加法律草案征求意见系统和法规审查建议受理平台链接。
民主立法、开门立法已成趋势,这些新特点凸显“全过程人民民主”理念,且已贯穿人大立法、监督、代表等工作各方面各环节。报告指出,代表在履职活动中,忠实代表人民利益和意志,展现了“人民选我当代表、我当代表为人民”的责任担当,提出的议案、建议装着满满的民意,体现了我国社会主义民主不仅有完整的制度程序,而且有完整的参与实践,是最广泛、最真实、最管用的全过程人民民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