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园草坪管理要尽可能平衡各方需求
6月7日,广州市林业和园林局发布关于公开征求《广州市公园草坪开放管理指引(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公告。征求意见稿拟规定,在开敞式市内公园的开放时段不允许携带宠物进入帐篷搭设区域;在开放草坪不使用可能损坏草坪的各类物品,如高跟鞋、带有尖细桌椅脚的户外装备、固定帐篷所用各类尖锐物等;不得在市内公园放风筝和飞无人机;不开展踢球、跳舞、跑步、跳绳、踢毽子、玩手球等可能严重损坏草坪植被的活动。
征求意见稿引发舆论热烈讨论。支持者认为,该规定有助于规范管理,遏制一些不文明行为,保护草坪。反对者认为,征求意见稿的许多禁止性规定会损害城市应有的人文气息,增加了游玩难度,过多干预了公众的休闲生活。
讨论此事应该明确前提。根据征求意见稿,公园草坪被划分为观赏类和游憩类草坪等不同草坪类型。观赏类草坪以景观效果为主,不允许游人进入。游憩类草坪可供游客入内游玩。而此次征求意见稿主要是针对游憩类草坪做出管理规定。
草坪主要涉及3类利益群体。第一,不特定公众,他们可能会选择休息时段或节假日在草坪进行野餐、露营、休憩等休闲娱乐活动。第二,周边居民,对他们而言,草坪既是一种公共配套,也是私人生活幸福感的重要来源,甚至草坪可能是作为当初购房的重要理由之一,草坪的安宁关乎他们生活的安宁,具体而言,拥堵的车流、噪声、草坪毁坏、乱扔垃圾等均会影响他们的居住体验。第三,市政公共部门。应当指出,公共部门代表的是公共利益,但也会夹杂私人利益。比如,保护环境既是公共利益,但游玩人群渐多会增加具体负责部门的绿地养护、管理和人员等成本,这就涉及到了私利。
正因为如此,草坪如何使用、怎样管理牵扯了很多复杂且矛盾的问题——游憩类草坪既要满足不特定公众的休憩娱乐功能,又要不破坏城市景观的审美功能,还要考虑周边居民的生活安宁。
就此次出台的征求意见稿来看,规定所使用的词汇,有些是“禁止”,有些是“不得”,有些是“不”,这或许暗示,有的行为是绝对禁止,有的行为是相对禁止,有的规定是倡议性规定。但作为管理条款,明确是必要的,否则会让人误解。比如不开展跑步,究竟是成年人不准跑步还是三岁小孩不让跑步,还是一律不得跑步或许倡议不跑步,这些是需要明确的,否则许多亲子活动便被排除在开放草坪之外。
另外,在园林设计关于游憩类草坪研究中,一般认为,游憩草坪是能够满足休闲、娱乐、运动等需求,通常使用耐践踏的草进行种植。可以讨论的是,市内游憩类草坪是否使用了耐践踏的草,是否能够满足公众一定的游憩需求。如果没有达到这一前置标准,自然大部分的游憩活动都不适合在公共草坪上开展。
在一项对西安市公园草坪景观及其游憩活动调查研究中,在游憩类草坪进行亲子活动、娱乐活动、野餐野营活动等是最常见的几种活动,且活动的时间集中在午后。该研究带来的启发是,如果游憩类草坪的草都符合耐践踏标准,或许在规定时间明确规定细则更能够平衡各方需求,符合人们行为习惯,使各方受益。
应当说,草坪休闲娱乐属于一项较为新鲜且正在发展的生活方式,它对传统的城市景观设计和分布提出了新课题,这就需要平衡各方需求,最大程度听取公众意见,一方面要避免压缩公众休闲空间,使公共草坪变成摆设,另一方面,也要防止过度无序使用草坪,以致伤害公共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