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符合条件企业 最高奖励1000万

支持批发零售企业在深设立采购中心、制造业企业在深成立销售公司

来源:南方都市报 作者:张一鎏 07-26 00:00

  

  

  南都讯 记者张一鎏 深圳促消费又有新动作!7月25日,深圳市商务局落实《深圳市关于促进消费持续恢复的若干措施》实施细则出台,从支持批发零售企业在深设立采购中心、制造业企业在深成立销售公司等两个方面给予扶持,符合条件的批发零售、制造业企业最高可申领1000万元奖励。实施细则自2022年8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2年12月31日。

  具体而言,支持批发零售企业在深设立采购中心扶持,要求申报主体为2022年新成立的独立法人企业,按其2022年度采购额每满1亿元奖励5万元,单家企业奖励最高不超过1000万元,采购额为申报主体的商品销售额与商品零售额之差。

  支持制造业企业在深成立销售公司对其产品进行专业化销售,要求申报主体为2022年新成立的独立法人企业,申报主体的母公司或实际控股股东为制造业企业。按其2022年商品零售额每满1亿元奖励50万元,单家企业奖励最高不超过1000万元。

  

  申报细则:

  按照要求,一个项目原则上只能申报一项市级专项资金,以同一项目申报多项资金(含其他部门安排的专项资金)支持的,应当在申报材料中注明原因,并说明已获得或正在申报的其他资金情况。依托同一核心内容或同一关键技术编制的不同项目,视为同一项目。重复使用同一发票申报项目可视为重复申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