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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应链企业最高奖励500万元

申报扶持资金须同时满足四个指标中任意两个

来源:南方都市报 作者:张一鎏 07-26 00:00

  

  

  南都讯 记者张一鎏 深圳2022年促进消费提升扶持计划上新,供应链项目可以申报扶持资金了!申报时间为2022年7月25日-8月25日18:00,最高奖励500万。

  根据要求,项目申报单位经营活动中须包含为产业链上下游企业提供质量管理、追溯服务、研发设计、采购分销等多项服务或一体化解决方案服务,上年度主营业务收入分别不低于1亿元(行业类别为供应链管理服务业)和50亿元(行业类别为批发业),且制造业客户占年度客户总数比重不低于50%。

  同时,申报单位成立需运行三年以上,项目实施地、资金投向地均在深圳市。项目实施费用或贷款所涉项目实施费用已支付完毕(尾款除外,尾款部分不得超过合同总金额的10%,如申报期已经超过对应合同尾款约定日期则不算入投资总额),申报项目不属于政府投资建设或购买服务的项目。

  需要注意的是,供应链服务企业的制造业客户占总客户的比重不低于50%且服务制造业收入占主营业务收入比重不低于40%;批发企业经营制造业相关产品收入占主营业务收入比重不低于40%且占比逐年提升;

  针对供应链智能化升级改造项目,资助还有更具体的要求。其中,申报项目在申报前施工的,竣工及实际投入使用时间(不包含试运营时间)均不得早于2021年3月1日。申报项目实施后,项目申报单位信息化、数字化管理能力明显提升或服务的制造企业在设计、采购、生产、流通等供应链各环节的协同效率明显改善。

  项目申报单位须同时满足四个指标中任意两个,包括上年度主营业务收入增速高于行业平均水平,2021年度平均水平为21.9%;上年度利润率高于行业平均水平,2021年度平均水平为2.1%;平台化运营比率不低于90%;批发企业存货周转率优于同行业平均水平,2021年度平均水平为39。对供应链服务智能化升级改造项目,按不超过项目投入的20%,给予最高500万元资助,其中自主开发项目人员工资费用认定额度上限为项目投入总额的40%。

  经营性贷款贴息的项目要求申报项目贷款期限起始日期不早于2021年3月1日,同一项目连续资助年限不超过三年,经营性贷款利息必须是企业支付给银行机构的利息。对供应链(供应链管理服务业或批发业)企业的经营性贷款利息按不超过30%,给予最高300万元贴息。

  

  申报细则:

  申报企业可登录广东政务服务网(网址:http://www.gdzwfw.gov.cn/),选择“深圳市”——“深圳市商务局”——“促进消费提升扶持计划—供应链项目”——点击“立即办理”在线填报数据,网络填报时间为2022年7月25日—8月25日18:00。材料提交时间为2022年8月1日—8月31日18:00,受理地点为市民中心B区市行政服务大厅西厅综合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