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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深户父母来带娃 能办居住证吗?

市公安局将积极向上级部门反映诉求,立法调整需时间

来源:南方都市报 作者:南方+ 04-14 00:10

  近日,有深圳市民在人民网“领导留言板”留言,建议允许来深带娃的老年父母办理深圳居住证。

  针对该建议,官方回应来了!深圳市公安局回应称,将积极向上级部门反映诉求,因立法调整需要时间,请耐心等待。

  市民建议 放宽来深带娃老年父母居住证申请条件

  在人民网“领导留言板”上,该市民表示,他在深圳工作,是深圳户口,其母亲是外省农村户口,目前59岁,来深圳帮他带娃已经4年。但是,他发现他母亲无法办理深圳居住证,因为目前的办理条件对学历或者社保年限有要求,希望政府能放宽此类场景下居住证的申请条件。

  根据《深圳经济特区居住证条例》,非深户籍人员申领居住证应当同时符合下列条件:

  (一)在特区有合法稳定居所。非深户籍人员自办理居住登记之日起至申领居住证之日止,连续居住满十二个月的,视为有合法稳定居所;

  (二)在特区有合法稳定职业。非深户籍人员自办理居住登记之日起至申领居住证之日止,在特区参加社会保险连续满十二个月或者申领居住证之日前二年内累计满十八个月的,视为有合法稳定职业。

  符合特区人才引进规定和正在特区接受全日制中高等学历(职业)教育的非深户籍人员,依照本条例规定在特区办理居住登记的,可以直接申领居住证。  

  部门回应

  现行居住证办理依据来源2014年条例  

  对此,深圳市公安局作出回应,“现行居住证办理条件的依据为《深圳经济特区居住证条例》,该条例于2014年由深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发布。您建议政府放宽居住证办理条件的情况,深圳市公安局将积极向上级部门适时反映您的诉求。因立法调整需要时间,请您耐心等待,感谢您的理解与支持。

  后续如有需要,您可拨打钟警官电话(18188613467)反映情况,民警将及时协调处理。希望您今后有相关诉求均可向南山公安分局桃源派出所反映(电话:0755-26795647)。”

  来源:南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