权力不是挟私报复工具,城管局长拆校门当彻查
短评
因为拆了一个民办学校的校门,广西贺州钟山县城管局局长苏某某“火了”。
先是学校报料称,今年2月28日,苏某某拒绝登记和测体温闯入校园停车,当日取车遇阻后,居然以违建为由找来挖掘机将校门直接拆除。6月13日,当地官方通报指学校网文存在本质与事实不符的情形,所谓“强拆校门”视频实为2月28日集中整治行动中正常拆违情形。
针对这则官方通报,涉事学校很快作出回应,直指通报中涉及的校方态度恶劣、拒不整改等说法均与事实不符。
各方都在强调“事实”,舆论关注的也正是事实。认真分析这一事件,为了避免“鸡同鸭讲”,首先就整个事件而言,需要确定的事实应该有几个层面。
首先,苏某某因在学校拒绝登记和测体温以及取车遇阻与学校发生冲突是不是事实?其次,学校存在违建是不是事实?最后,苏某某调动城管力量拆门属于公事公办的正常拆违,还是在冲突之后挟私报复?
第一个层面的事实,目前只有涉事学校的单方说法,而官方通报中对此语焉不详,令人费解。因为从情理而言,厘清这一点关系到整个事件定性,其重要性不言而喻。而正是因为官方说法的缺席,导致网友在对事件进行判断时,很可能会作出同情学校一方的结论。
第二个层面的事实,部分倒是清楚的。官方指称学校存在违建,学校的回应中也承认了这一点。不过,校方在承认违建的同时也透露:违建的108m2二层楼房已于整改期内自行拆除;违建的六层楼房经书面申请后,县政府已同意于秋季开学前自行拆除。至于被指违规的电动门和构筑物,校方则表示:“校门在土地红线范围内。”
如果校方所说属实,关于其违建的处理其实不含糊,除掉之前已拆除的部分,另一部分已报请县政府批准同意缓拆,而校门则根本不属于违建。言外之意,这个时候还需要当地城管部门大张旗鼓地去“正常拆违”吗?
第三个层面的事实,由于公职人员公域、私域的界定向来模糊,看起来很可能陷入各执一词的境地,不过,也并非没有厘清的办法。
校方表示,如果苏某某依然坚持拆校门是合法合规、有计划的拆除行为,那请公布“执法期间”的所有执法摄像记录仪中的全部视频。这当然是一个办法。另外,如果真的是一次较大规模的正常执法活动,理应有计划和程序。
然而据校方提供的视频显示,苏某某起初电话通知下属前来时还在反复说明强拆地点,随后视频又显示,执法队员来到现场后,是在苏某某授意下临时填写了《违规违章警告通知书》,相当于补办手续。如果说这是早在城管部门计划之中的正常拆违行动,其说服力能有多少?
弄清以上三个层面的事实极为重要。官员也是人,在私下里也会和各种群体发生各种矛盾,但如果其可以随意利用公权力来应对冲突、解决矛盾,没有执掌公权力的人们该怎么办呢?
在涉事学校回应之后,钟山县成立了联合调查组拟对此事开展深入调查。希望深入调查之后能有一个有说服力的结论,更希望经由此事的处理告知所有人:权力绝不是挟私报复的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