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儿子我想怎样就怎样”?荒谬!
短评
日前,广东茂名7岁男童遭父亲烟头烫致满身伤疤,双手感染坏死面临截肢一事受到关注。据南都报道,在各界合力救治孩子的同时,本案犯罪嫌疑人已被当地警方刑事拘留,其一句“我的儿子我想怎样就怎样,别人管不着”,再次引发舆论热议。
儿子当然是你的儿子,但这次不仅真的有人出面在管,而且是刑事介入的量级,不知道已经人身受限的嫌疑人,是否已有所悔悟?但无论如何,这样一句话,以及伤人的言语背后所深藏的育儿观念、所营造的可怖家庭氛围,依然让人愤怒。无辜的孩子来到这个世界,不幸遇上最不配为人父母的家长,旁人除了伸出援手相助,还能做点什么?
“父母这个可能最需要不断学习成长的社会角色,恰恰却是最没有门槛的”,每当社会出现类似侵害未成年人惨案爆出,类似的感慨就不免再来一次。七岁男童的悲惨人生,究竟有过怎样的遭遇,可能无法完全复盘,但他的人生就注定是如此吗?从媒体报道提及的细节不难看出一些其它的可能性。
本案的发现,虽说源自嫌疑人为受伤孩童求医的举动,但医院向警方的及时反馈才是本案外部力量介入的关键。让人不免狐疑的是,在“长期的饮食、休息受限”甚至明显外伤恶化的情况下,受虐儿童前期是否曾因类似伤情就医,彼时医疗机构是否有所反应,这一待核实的关键细节无疑是还原虐童个案、反思介入解救时机的开始。
不仅如此,媒体报道显示,被虐孩童的亲属在探亲时就曾“留意到小豪身上的伤痕”,那么,与被害人共同生活的其他家庭成员、周遭的邻居与基层组织,是否对孩童被虐有失察的责任?偶尔见一面的旁人都可见的伤痕,家人、邻人为何熟视无睹?同为监护人的母亲,为何对此不置一词,其本人是否也同样是家庭暴力的受害者?监护人的施虐过程是否伴有被害人的呼救,类似的情况中,周边能够及时介入的力量为何会处于失效、失语的状态?
“我的儿子我想怎样就怎样,别人管不着”,想用现代的人伦观念、基本法理乃至明文法规驳倒此种无知的浅见可能并不难,但难的是改变纵容和无视此类谬论的社会环境。打孩子、打女人是“家务事”,别人不便插手,更不要说报警,顽固的社会风气令人无奈。
应当承认,持有类似观点的家长并不在少数,只是可能不似本案一般严酷。社会土壤的改良或许需要很长时间,可能真的得有不停重复上演的虐待个案,来唤醒更多的人对家庭虐待行为从反感、不齿到勇于介入,再到及时果断的报警求助。
婴儿从其呱呱坠地开始,就是受到法律保障的独立个体。相关法律对未成年人的保护、对家庭暴力的反对,都是从对违法犯罪的预防开始,对包括医院、学校以及基层社区等部门,都明确有及时发现并提供线索的责任。责任履行是否到位,履职不到位或者失职就应当有更明确的责任追究,2020年5月,由最高检会同教育部、公安部等9部门共同建立了侵害未成年人案件强制报告制度,在实践层面,可见“及时报告”的个案,但依然鲜有对怠于报告的追溯与惩处。
早一点,再早一点,每次出现儿童被虐待惨案,外界都希望尽可能早地介入与解救,要让旨在“救救孩子”的制度硬起来、落地扎实起来,不能一直都困在事后的追悔中。请救救孩子,深究茂名男童被虐案的每一个细节,查明在个案被发现前每一次可能的介入节点上各环节的疏漏,是在帮被虐男童筹款、呼吁严惩“不配为人父母”的嫌疑人之外,社会所能做的一点微薄的工作。